古代帝王的权利有多大(虽大但有限)(古代皇帝权力为什么那么大)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4-02-17 14:26

在我们看来,中国的皇帝拥有无穷的权力可以为所欲为,但事实上,皇帝不能为所欲为,否则就不会有改朝换代这一说。但是皇帝理论上应该有很大的权力,但并不是所有的权力都属于皇帝。皇帝需要与他人分享或授权以巩固他的权力,但有些权力不能分享,一旦失去皇

帝,他就完蛋了。

那么皇帝有哪些权力,哪些权力可以共享,哪些权力可以授权,哪些权力是皇帝独有的呢?

1.祭祀权,在古代,原始宗教或原始迷信占据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部落的大祭司是最有威望和权力的人。在中国历史上,王权不断夺取神权的地位并将其合二为一。例如,中国古代神话中著名的天地连接实际上代表了王权对神权的完全夺取。从那以后,祭祀,尤其是对天地的祭祀,就被帝王垄断了。这不仅在中国如此,在其他国家也是如此,例如阿拉伯帝国的政教合一,罗马帝国的皇帝也持有教会。相反,欧洲的教皇在中世纪独立于甚至优于欧洲国家是不正常的,但在近代这种情况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几个主要大国统一了王权和神权,如英国圣公会、法国、德国甚至俄罗斯。

回到皇帝中国的问题上,皇帝中国的祭祀权极其重要,不能共享。蜀汉王朝的已故统治者刘禅在诸葛亮时期给了诸葛亮阿良很大的权力,但他仍然必须保留牺牲的权利。"政治是葛家族的事,牺牲是我的事"就是典型的,其他权力可以给诸葛亮,但祭祀祖先和上天的权力来自皇帝,否则就不是皇帝了。

2.军事力量,在古代,国王最重要的两个属性,军事领袖和宗教祭祀,在古代,国王每次外出都必须带兵外出,这在中世纪的一些欧洲国家仍然如此。在战争中,国王不得不亲自带兵。

我国的开国皇帝也是如此。掌握整体军权甚至出征的是皇帝本人。然而,中国与西方有很大不同。自古罗马以来,西部的蛮族王国大多规模较小,国王可以擅自以主力控制全局。例如,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许多战斗都是在国王之间进行的,因为军队太多了,如果没有国王,就不可能筹集这么多军队,而且没有人有威望的代理人。

然而,当国家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军事权力的授权是不可避免的。例如,西汉开国皇帝刘邦能打仗,但他不得不将北方战争授权给韩信,东汉刘秀在统一河北后基本上委托其他将军出征。

即使是开国皇帝,未来的皇帝也几乎没有指挥经验,更不用说,必须授权给将军。

但问题是军事力量太重要了。一旦军权完全丧失,陈桥兵变几乎不可避免。因此,为了控制军事力量,皇帝必须划分权力并加以遏制。例如,没有将军可以控制主力。一旦他不得不进行决定性的战斗,他就会派遣一支军队来限制指挥官的权力。所以很多战役莫名其妙的失败和内斗都是有原因的。

3.财权:虽然天下所有的土地都是墨菲的土地,理论上所有的土地和财富都归皇帝所有,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且不说皇帝不可能无缘无故得到民间财富,即使国库税收皇帝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得到它,皇帝更像是一个家庭的族长,而国库就像是家庭财产。皇帝可以用各种借口来夺取家族财产,但这必然会引起家族的不满并最终导致。

然而,正如一个家庭的族长也有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皇帝也有自己的私有财产。皇帝可以用自己的私有财产享受它而不会受到指责,甚至可以补充国库。如果没有自己的私有财产,不容易引起上上下下的不满,甚至控制权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当然,这些私人财产仍然需要有人照顾。在古代,太监往往是皇帝的代理人。

4.行政权:这基本上是皇帝不能完全控制的权力。如果是一个小镇,一个人可能或者只是可能能够控制它,但一个国家根本不可能由一个人控制,它只能在一个级别上获得授权。比如郡县制就是皇帝授权郡守,郡守授权县令,但实际上三级授权是做不到的,往往要经过多级授权才能控制行政权。

虽然中国的中央集权不像古代欧洲的封建分封制,上层对下层没有管辖权。但指望皇帝统治数百万人是不现实的。事实上,皇帝能统治他周围的数百人是非常好的。皇帝的行政权基本上与其他官僚共享,皇帝只是名义上拥有它。

5.人事权,这是皇帝控制的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权力,因为以上四项权力,除了祭祀权可以由皇帝保证外,其他军事财政和行政权力都由皇帝委托给其他人,所以皇帝必须控制关键的人事权,即把值得信任的人放在关键位置上。

虽然帝国王朝中有无数的官职,甚至有许多一品和二品的官员,但实际上许多皇帝只能记住数百人的名字,而那些印象深刻的人只能局限于几十个熟人。从这几十个人中,要选出几个掌握军政、财务、人事的高手。

事实上,也很难将最有能力或最适合的人一一放在最适合的位置上,所以最终,皇帝基本上选择了两条路。一种是委托一个人,比如宰相,实际上是副皇帝,全权掌控,皇帝只需要控制宰相和三公的人选。但在实际过程中,会发现相对功率过大。另一种方式是由皇帝控制皇宫。例如,在明朝,所有的监察官和内阁都由皇帝任命,吏部尚书由皇帝任命。其实其他任免都是朝廷决定的,就是大家商量甚至见见甩手掌柜,吏部尚书可以由朝廷决定。

中层官僚,尤其是地方官员,实际上皇帝不知道,尤其是知县,被称为百里侯,皇帝可能不记得。

6.立法权,虽然说有皇帝出口成章并输出到宪法的说法,但实际上皇帝只是名义上拥有立法权。每个朝代和世代的法律实际上不是由皇帝本人制定的,而是由各级官僚和贵族组成的合议庭制定的。皇帝拥有的是否决权,这意味着皇帝觉得这一条限制太多,可以行使否决权。

即使在法律形成后,皇帝也很难修改它。即使皇帝在理论上不受法律的限制,但事实上,官员们不止一次采取法律对抗皇帝的成功案例很多。主要原因是法律一旦形成,它就是皇帝从上到下统治整个统治集团的利器。如果皇帝不遵守它,下面的官僚和贵族根本不会遵守它,王朝就无法维持下去。

所以皇帝在这一点上拥有的是立法的否决权和法律之外的赦免权。事实上,许多现代领导人都能做到这一点。

7.仲裁权是皇帝在理论上一直拥有的权力,也是一项关键权力。然而,皇帝经常放弃这种权力。一方面,需要仲裁的事情太多了。另一方面,一旦仲裁由皇帝做出,就无法更改。一旦出现不良后果,将极大损害皇帝乃至皇朝的威望,但皇帝不可能放弃这一仲裁权。所以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留给大家讨论,观察朝野的民意和实力,选择一个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