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三妻四妾其实只是幻想(一夫一妻制度什么时候出现)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1-06 15:00

在中国古代,女性注重的是一生一世,女性的地位非常卑微。似乎男人只要有钱就可以娶三妻四妾。然而,中国古代真的是这样吗?其实这种想法只是当今人的美好幻想,完全不符合历史真相,因为一夫多妻制在我国历史上从未存在过。接下来,让我们互相认识一下。

从商

周开始,婚姻制度就实行一夫一妻制。当时的礼仪非常严格,从皇帝到老百姓,都明确规定可以娶多少个女人。《礼记》记载,古代帝王设六宫、三夫人、九妃、二十七妃、八十一妃,以听天下之治,明女人之规。

妻子的地位在先秦乱世其实是很高的。

除了皇后之外,天子还可以娶妻妾。有120个皇室妻子等等。这些贵妇、嫔妃、皇妃,都叫嫔妃。另外还有丫鬟和地位较低的丫鬟,地位差距很大。妻子的地位自然是最高的,几乎和丈夫平起平坐。我的地位比我老婆差多了,但在朝廷里也算是个小主。女仆是一个仆人,通常是一个无辜家庭的穷人,他不得不把自己卖为仆人。纪是等级最低的,通常是罪人的后代。所以完全算财产,可以随意买卖交换。

战国时期,普通诸侯不得纳妾。因此,出现了一种代替纳妾的婚姻形式,叫做纳妾婚姻。也就是说,娶个老婆会有一批陪嫁。这些陪嫁的不是普通的宫女,而是同种族的妻妹,所以被称为嫔妃。妾的地位不低,仅次于诸侯的妻子。

就算是秦始皇也只能有一个老婆。

此外,互相交换姬也是外交或交友的常用手段。这是最早的制度性换妻,在当时也制造了很多关于做父亲的不明传言。

自汉朝以来,官员就被允许娶小妾。我只是不需要像老婆一样六礼,但还是要用轿子把妾接回家。唯一不同的是走后门,不是老婆走的前门。妾虽高于丫鬟、姬,但即使妻子死了,也无法直起腰来。如果非要把妾摆正,那也是九牛一毛,不过是送去边疆一年半。

汉代壁画中的夫妻日常生活画像

在唐朝,离婚和再婚很普遍。唐代婚姻中的离婚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在一定范围内对亲属进行杀害、殴打、责骂甚至奸淫的,将被政府判处强制离婚。第二是妻子不孝父母、无子女、滥交、吃醋、虐待、多嘴、偷盗,丈夫可以依法与妻子离婚。

第三种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也称为两愿离婚。当时的社会理论对离过婚的女人非常宽容,唐朝有很多公主再婚甚至三婚。

唐代公主的婚姻观与现代接近。

宋朝的法律大大加强了男性在婚姻中的地位。李清照与张汝舟结婚后,由于家暴不断,不得不举报张汝舟贪污。最后虽然离婚成功,但是按照宋朝的法律,一个妻子起诉丈夫,被判两年有期徒刑。李清照在狱中呆了九天,才被达官贵人的亲友释放。

元朝时,蒙古人实行的是继承婚姻制,也叫转婚。即如果父亲去世,儿子可以娶除亲生母亲外,父亲所有的女人。当一个兄弟去世时,他的妻子必须传给其他兄弟。比如成吉思汗死后,他最宠爱的妃子木格哈顿就传给了第三子窝阔台。

妻妾在元代的地位也更高。

这其实是古代游牧社会的一个老传统。早在汉朝,王昭君就嫁给了匈奴人呼韩邪单于。胡死后,昭君沿袭了匈奴的婚俗,她不得不将其传承给复氏一族。这样不仅生活有保障,个人影响力也能延续。

明朝建立后,他提倡理学,非常重视妇女的贞操。所以,丈夫死后,决心守寡的女性会得到奖励。不仅免除了家庭的仆人,还可以继承丈夫在家庭中应该继承的财产。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为自己立一座贞节牌坊。另一方面,如果你再婚,你将失去你丈夫的财产和你的嫁妆。

穿着蒙古服饰的明朝后宫嫔妃

直到清朝,还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男人可以娶一个以上的老婆。这种一夫多妻制叫谦虚,俗称"一子顶两门"。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兄弟中只有一个男性后代,那么这个后代就可以娶两个或三个老婆,从而达到给叔叔、伯伯、爸爸们传香的目的。如果不符合条件,那么自然没有权利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所以三妻四妾不是古代大多数男人能享有的权利。在中国古代,婚姻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夫一妻制,整个制度体现的不仅是严格的等级制度,还有一点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