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七品县有没有被判死刑的权利?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1-06 11:13

相信大家都看过很多古装剧。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场景,一个知县判了他死刑,然后衙门马上把他处决了。但实际上,知县是没有权利被判死刑的,别说知府,就连巡抚也没有权利。因为当年死刑的执行要经过刑部的批准,还要经过大理寺的审核和都察院的监督,才能由各地

官员执行。此外,地方官员无权判处任何人死刑。所以今天就一起来聊聊这个话题吧。

首先说一下各级官员的结构。从明代开始,形成了省、州府、县三级模式。每个省由几个高级官员组成,如省长、部长、省法官、省长和学术政府。其中,巡抚大人的地位最高,因为巡抚负责一省的全面工作,被称为"中城主。"政务部长是常务副省级干部,负责全省经济建设、税收征收、人事任免等工作。

省法官也属于副省级,负责全省公安司法工作。至于提督,他是一省军队的最高统帅,负责管理该省的驻军。秀才负责各种科举考试,管理省内秀才,是一个很高级的官职。以上官位相互制约,或者说相互管理。我来看看一个政府的情况。与省里相比,政府里的情况很简单。治安法官有绝对的权力,没有人限制它。其次,还有从犯、法官、官员,但这些官员都是裁判官的助手。

在县城,情况和家里差不多。一个县有七品知府、八品知府、九品主簿,知府掌握了全县的方方面面。至于仙城和主簿,都叫摇头大师,一点权力都没有。因为裁判官和治安官的权力几乎是不受限制的,"消灭知府,消灭提督"声明。连地头蛇都对知府、县令毕恭毕敬。除非自己家里关系天价,可以直接认识内阁长辈或者六部大佬。

在长江以南,也确实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所以作为一个江南地方官,一定要小心。如果得罪了某个部门的老板,你的职业生涯基本就完了。再来说说治安官的权力。县长必须负责全县的财政、人事、经济、治安、税务、建设、农业等方面。知县不能调动地方驻军,地方驻军直接隶属于省知府、省法官,连知府都无权调动。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犯有杀人、谋反、侮辱妇女等重大罪行的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然而,即使裁判官判了死刑,也不会立即执行。因为地方行政官员没有立即执行死刑的权力。不要说知府,就算是知府,甚至是巡抚大人,都没有权利直接杀人。按照朝廷的规定,如果有罪犯被判死刑,各级都需要将公文上报刑部。刑部在都察院的监督下,进行审批。

请注意,事情还没有结束。刑部批准后,大理寺仍需审核,有权否决。这叫做"第三司联合审查,"大理寺审核通过后,当地官员可以执行死刑。但是你需要等到秋天。如果时间过了,就只能等到第二年了。如果犯人对裁判官的判决不服,可以向裁判官大人和省法官大人上诉。但如果几轮复检都没有问题,犯人难免要遭殃。

那一天,也有例外。例如,一个罪犯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但就是不认罪,只要人证物证齐备,知县就可以下令重刑伺候。如果棒被击打,棒被夹紧,等等。,因为刑具是不可控的,如果罪犯在严刑峻法的过程中意外死亡。知县最多被上级训斥一顿,基本没啥效果。前提是证人完整,死亡是意外。可见,在古代社会,从判死刑到砍头需要很长时间。

影视剧里,知县敢直接执行死刑,这样的情况绝对不会发生。如果说,能直接处决罪犯的官员,至少是省长、省长。总督和总督都有国王的旗帜牌。如果非要杀人,可以要王者旗牌。但是国王的生命旗卡不能经常使用,总督和总督除非万不得已,不会邀请国王的生命旗卡。“王明奇”牌主要用来威慑桀骜不驯的指挥官和将军,对付普通罪犯就大材小用了。

按照朝廷的规定,犯人可以就地处决,不一定要押往京城。例如,每个城市都会有一个广场专门用来执行死刑。在古代历史上,死刑基本上都是公开执行,从而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如果是女性罪犯,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在狱中执行死刑。关于死刑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比如绞刑、砍头、割腰、大辟、年关等等。事实上,绞刑和斩首是最常见的。至于凌迟,主要是针对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或者公开造反的反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