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度的区别在哪里?各有什么样的特点和优势?(行省制度和郡县制的区别图解)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1-02 02:13

今天,我们来看看历史上的秦朝和元朝。说起秦朝,那是一个很有威望的朝代。秦朝的皇帝是秦始皇,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自称皇帝的人。当然,元朝也是中国古代一个非常强大的朝代。元朝的开国皇帝成吉思汗也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元朝是由蒙古族少数民族建立的。那

么,我们来看看古代的省制和今天的郡县制的区别。他们的特点和优势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们现在使用的行政模式是省制,全国分为省(直辖市、特区)、市、县(区、县级市)、镇(乡)等地方行政单位。

前几天有人问我省体制和县体制有什么区别?我觉得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所以我写了这篇文章来勾勒他们之间的关系。

先说历史。周朝建立,诸侯分封,诸侯建立诸侯国。诸侯以下的士大夫也有封地,称为封地或封地。天下从上到下的贵族都是分群的,都有自己的私有土地。

西周的时候,皇帝的威信还是罩着的。到了西周末年东周初,皇帝没落,诸侯世代强盛。这时,他们不愿意听皇帝的话了。不仅天子如此尴尬,各地诸侯也是如此。以下文人封地势力强大,有反制诸侯之意。汉、赵、魏对晋的划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认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一些诸侯国率先设立了诸侯国自己的直系领地,即除了分封给文人之外,还有诸侯国自己的自留地。

一般认为,郡县制建立于、楚,灭了一个叫的小国,是商朝丁的后裔,改姓全贤,使以前的权力还给了公(权国的最后一个诸侯国),被任命为全贤郡尹。权归公必不甘愿为郡尹。反正他之前也是诸侯,所以私招兵马造反。楚武王平叛后,不敢再让权归公为郡尹,改派大夫为郡尹而战。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阴县。

一个县和一个医生的封地有什么区别?

封地是被封者的私有财产。郡县不是私有财产,是为自己的主人(诸侯)管理的。从法律上讲,郡县是诸侯的私有财产,但诸侯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亲自打理,应该派人代为管理。

《郡·部也》与《说文》。注:“这是县与县挂钩的县,所以是府县之县。此俗加心,不挂,不取。」

你什么意思?郡为悬,意即王的权力远在,郡尹直接在为王行政。郡字的本义也说明郡是国王的私有土地,不属于分封制。

楚国有此先例,其他诸侯国纷纷效仿。后来秦把君王的自留地扩展到郡县两级。但那时候县城比县城大。

秦始皇吞并六国后,取消分封制,所有郡县归皇帝管辖。这个时候调整县,县大于县。二级行政单位,直接与天皇相连。

县级以下的古代皇权不参与,由家族统治。所谓“皇权不下郡。”尹县长可以自己处理很多事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设置太多的机构。那时候为什么没有太多的机构,也就是县以下的家庭自治,比如杀人放火,他家的人渣会给当地领导一个交待,不需要到县政府上访。如果事情到了县政府,那一定是大事。

后来的朝代,在郡县制的基础上,稍作变动,或者增加政治单位,由二级郡县改为四级、五级。或者更改县的名称。一般可以称之为县制。

秦:县,郡(严格来说,下乡或下乡不是直接的国家政权)(二级)

汉:州、县、郡(三级)

魏晋南北朝沿袭了汉朝的行政体制,变化不大。

隋:州、县(二级)恢复秦朝二级行政单位。

唐:道、州、府、郡(四级)、都护、都督(专边军事组织)。

宋:陆、府(州)、县(三级)

从秦到宋,都属于郡县制,每个朝代都有不同的建制。

郡县制的好处是结束了分土分封的局面,各自为王。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行政单位少,县官由朝廷直接任命,更容易治理国家。很少有官员能治理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效率相对较高。

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也有很多弊端。比如唐宋时期,地方官员考核不严,将权力下放给地方考核,导致大量乡绅恶霸,官民矛盾巨大。

蒙古元入侵中国后,疆域远比其他任何时期都辽阔。除了汉,还有西域和北方沙漠,所以郡县制很难控制这个大国。再加上蒙古的国策,重在防汉人,不敢用汉人做官。蒙古人口稀少,各级郡、县、州府都有安排。我担心它会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

孟渊想破脑袋想出一个新的地方行政体制,就是省制。

什么是省制?

就把县名改成省州县?显然不是。省制与县制最大的区别在于行政方式的不同。说起行省,还得从隋朝说起。

省就是检查的意思。监督检查管理的意义。

隋朝结束了割据局面,再次统一了中国,设置了三省六部,实际上是五省(尚书、门司、内司、秘书、内司),但真正掌权的只有尚书、门司、内司,秘书掌管国经,内司掌管朝政。说白了就是皇帝的管家。所以后人习惯称之为三省。

三省是国家的中央机关,内史省,又称中书省,相当于后来的内阁。门下省相当于全国人大,尚书省相当于国务院。(不能完全比较,仅供相对参考,因为古今机构职权不同,行政范围不同)

三省六部是隋朝开始实行的中央机构,以后的朝代一直延续。

前面说过,元朝幅员辽阔,难以控制,首要国策是防汉。蒙古开始实行行省制,即全国因地制宜划分不同的地段,但对地段没有最高行政机构,也没有最高行政长官。

这种情况就相当于州县有行政机构和长官,却没有一个整体的行政机构和长官来管理一个地区的共同周线,也就是说州政府没有直接的老板。

那这个部门是怎么管理的?直接向中央中书省(相当于元朝的国务院)报告,同时中书省直接管辖地方。这样的一段被称为“行书之省”,简称“行书之省”。

比如陕西省下有州政府机构和官员,但没有陕西省省长或省委书记,而是由国务院直接管辖。

孟渊将全国分为十省,相当于中书省(国务院)直接管辖十个地区。这样,治理一个大国只相当于十个小国的国务院,最多在国务院增加一些人力就能轻松解决。

因此,元初各省没有行政长官或组织。元朝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一省之力过于强大。万一叛乱难以控制,划分成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小县,就没有地方直接权力了。其目的也是为了阻止韩。

这是省制和县制的根本区别。

到了后期,和直接设立省级机构没什么区别。明朝建立后,行省改为布政司。因为布政司管辖范围基本沿袭了蒙古元朝,所以习惯上还是叫行省。但有了省级机构和省长,行政模式依然是中央直接授权。自此,省制完成,至今仍是。

省制的利与弊

优点:可以更快的统治更大的国家,一旦分省,成熟的更快。(自治区除外,与省份相反)

比如清朝时,有汉人官员建议在西域(今中亚,当时有诸侯国)设省,废除诸侯国。因为清朝是防汉的,远军防不了,难免只有汉军能防,却不听建议。不然中亚早就是内陆省份了。

缺点:省制,以防止汉人主动出击为策略,直接分割汉人地区的创造力(州郡在省制下没有权利和机会与外省的州郡自由交易),更有甚者,将汉人分割为省和地区。今天的地域歧视,地方保护主义,各地的名人注册,都是省制下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历史原因造成的。失去了直接创作能力。

满清时期,行省细化。原湖广省分为湖北省和湖南省,原南直隶省分为安徽省和江苏省。前湖广省能养全国,前南直隶经济远超世界各国总和。

一旦分裂,就失去了经济链条和产业技术,也就没有这样的风光了。

因此,就地方经济的发展而言,县制强于省制。论大一统,强防汉,省制强于郡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