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党真的没收商税吗?(东林党是怎么覆灭的)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1-01 09:39

说起林东的聚会,边肖不太了解,但似乎这个聚会很糟糕,不是什么好事。其实他们是晚明江南集团的士大夫集团,个个都是真的坏。所以最近很多人都在说一件事,就是林东党不收营业税,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来看看这件事,一起分析一下!

在过去的一两年里,可

以说大明林东党不收营业税的问题一直是热门话题,但是你说为什么不收,很多人只是说林东党自私不爱国。在深究中,很多人说不出个所以然。

其实很多人都在说怎么不征收商税,其实根本不了解明代的商税制度。确切的说,不是明朝不收营业税,而是自己的营业税太坑。事实上,明朝朝贡贸易体系崩溃后,商品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期,相应地,商税成为国家总收入的重要份额。在何本芳的《明代风俗简析》中,详细介绍了明代商税的比例。仅内地的关税(钱海关)就从弘治十五年(1502年)的3%上升到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的10%。后来由于朝廷大兴土木,皇室奢靡,辽东战争的开启,天启五年(1625年)商税收入达到480多万两,是万历二十五年40.75万两的近12倍,由此可见商税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地位。

明代有很多征收商税的部门,如衙门、税署、竹木抽分局、钱海关等等(这些是最重要的)。税务司,隶属住房部,负责制定各种商品的税则,征收营业税;竹木抽子局是从商人的木制品中提取一些实物供给朝廷的土木工程。到明朝中期,这种实物提取逐渐成为等价货币的收集;纸币清出现在明朝中期。为了缓解国家财政危机,朝廷采取了疏通钞法的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强制收钞,以加快纸币的流通。于是各地官道都设立了税闸,类似于现代的高速公路收费,只不过收的更多。除了政府专门的税务部门,明代宦官得势后也染指营业税。从中央政府开始,内监会被派到各地的税务部门进行监督,因为明朝文人的地位大部分时候都没有宦官在皇宫中的地位高,所以出于讨好的目的,会让宦官得到一些分红,久而久之就成了不成文的规定。万历二十四年,明神宗开征矿税,给大明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江南出现了城市阶层的暴动,专门抵制万历的矿税政策。这个群体的精英有意识地在东林书院组成了一个政治小组,一起议政治,一起议政治。这就是后来的林东党。

关于税率,明初规定一种货物收30税1税,但实际操作中加了运杂费、货物税、上门税,所以实际上三税加在一起就是10税1税,不算低。毕竟在古代农业帝国里,商税无论如何都不占主流地位。即使在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宋代,商税也只占全国税收总额的不到三成(。即使在工业时代,这个比例也是夸大的,不切实际的),而在大明,仅关税就占总税收的10%(万历时期),所以可以说比例其实很大。但是为什么总觉得收不到钱?然后再来说说明朝的税制。

明代最早的商税是申报制。政府规定商人应向税务机关登记所有货物的数量和名称。当你申请会员资格时,你必须向当地政府或税务局申报你的货物。在带着货物离开之前,香港商人在申请当地投标时还必须填写道路指南,必须把他们的资金、货物等。"比介绍还明显",通过水陆关卡,在设置钱海关之前,必须在广济、长淮等海关填写商人货物,送交税务部门征税;纸币通关成立后,必须填写船单,船单必须列明船主出生地及姓名、货物名称及数量、起止地点、船型、梁头大小、待付纸币张数。船东申报单后,钱海关根据单征税,放行。对于商住店铺,必须在店铺日历上填写要配送的商品名称,店铺老板和船码头也要检查并报通关申报单。税务司、局应根据申报所填货物的数量、品种确定税银,并参考本部门的税务登记。缴纳税款后,商家只能凭部门开具的税票进入市场。

二是估时制,对各类商品进行评估征收,加强官商合作评估商品价值,以利征税。但明中叶以后,各级政府实行重征商贾政策,税目剧增。这种官商合作对商品估价重新征税的做法已经不合时宜,朝廷邀请商人买办大宗物资的估价制度也名存实亡。因此,税前时间估计制最终被放弃并消亡。

第三是配额制,但官员们经常借此名中饱私囊。因此,嘉靖四十一年,朝廷向商人公开征收余尹正(超过定额的部分),并视情况取消以前的定额,改为定额。

第四是设立预征税制度,防止商人偷税漏税,所以提前收税。但总有官员嫉妒商人的利润,所以往往事后加费。这一项在嘉靖十年后被禁,强调不准加费。

第五,监审制度,这是对纳税人和税收征收机关的一种监督机制。但随着官僚的腐败,监察机关也与地方官员勾结,进而加速了税法的破坏。

综上所述,明代的商税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流转税。所谓流转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营业额或数量和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这就给了官员很多放大贪腐的机会,也就是说,在明朝,商税是不收的,但是这些商税很大一部分被地方官员吃掉了。

那么回到问题,林东党不收营业税吗?答案自然是接受了。林东党废除的是万历年间的矿税和料饷。因为他们的联盟其实是城市中产阶级和反专制的中产阶级,还有开明的民间地主和富商。在经济改革方面,他们主张限制税额(因为政府可以过分压榨人民),要求农村和城市平均分担税额,以减轻城市的压力。他们认为应该大力兴修水利,开垦荒地,遏制黄庄的扩张。事实上,从天启元年到天启四年,大明的困境相对缓解,这是林东党根据中小地主的要求进行改革的结果。然而魏忠贤的成功升天打断了这一切。之后不仅朝中党争更加激烈,官员腐败也极其恶劣。到崇祯时,林东党并没有获得主要的话语权。东南部的林东成员仍然反对政府内阁中的大官僚以旧方式独裁。中间的林东也忙于皇帝和记录。崇祯十七年,几乎没有人提出什么有效的政治建议,大家都在忙着争取权利。而被误传和抹杀的那部分营业税,其实和以前一样,大部分都是官员贪污的。

但说到大明财政枯竭的原因,林东崇祯王朝的不作为,官员的腐败,都不能算作大问题,因为真正遏制大明财政的,是大明藩王黄庄,他们像飞蛾扑火一样,吃了这个帝国的血肉,却没有给一点力量,所以明死在哪里,朱家就把它自己给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