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会审中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有什么区别(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御史台)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1-01 02:26

说到三司联审中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三个是明朝当时监管部门的三巨头,有些事情是需要三司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但是这三个部门还是有区别的,很多事情都是分工解决的。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这三者的区别。

1.三部门联合听证谁的权利地位最高?

明朝洪武

年间,朱元璋按照前朝的惯例设立了六部,其中刑部是负责刑事管理的机构,共十三部,对应明朝十三省。

大理寺和都察院是从刑部重新分化出来的机构。同样,兵部掌管军政,五军由此分为都督府和太仆寺。所以从资历上来说,刑部地位最高,从权力上来说,都察院权力最大。

2.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区别。

明代案件的审理流程是:都察院负责弹劾不当官员和案件,刑部主持案件后才能交给皇帝。如果皇帝对案件有疑问,也可以要求大理寺重新复核,甚至可以让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共同审理,这叫"第三司联合审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简政放权,同时保证不制造冤假错案。

大理寺是第三司的审计司。最高官名为大理寺卿,下设和。分为两个殿,左殿负责北京衙门、五院、六院、精卫的刑事案件,右殿负责顺天府、应天府、南北直隶卫府、府县、布政司及所有驻外侍卫的刑事案件。

都察院,又称前朝御史台,是国家最高监察机构。它有权监督中央衙门,纠察官吏的营私舞弊,并派地方官体察民情,称为"代表天空巡逻",都察院叫"奉贤衙门",档次不高,权力很大。最高长官是左都时宇。明朝因战功被封爵的只有三人,其中咸宁官职王岳为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

而所谓的"第三司联合审查"一般是只对大案要案的处理,由皇帝亲自下令,由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时宇同时审理,以示公正和案件的严重性。

但是,在第三司之外还有一个独立的组织叫做"向监狱调查",也称为"皇家卫队监狱"洪武十五年,这是朱元璋设立的锦衣卫下辖的一个部门。官方名称是"韦锦益北城的福斯"。圣旨是皇帝亲自处理的大牢,不受三法司控制,有"对主人的私刑"被称为。明朝有很多大臣被囚禁,比如解缙、袁彬、哈里等等。

一般来说,进监狱的人最开心的是"死亡"因为监狱里的环境、刑具、酷刑都足以让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速死就是最大的愿望。如果赶上新皇帝登基,就有机会活着走出圣旨监狱,但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比如在圣旨大牢里呆了十年的哈里,能赶上嘉靖皇帝驾崩,隆庆皇帝登基时被释放,真是上辈子拯救银河系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