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结束后遗留下来的十几亿赔款和不平等条约是怎么处理的?(民国时期各个不平等条约废除了吗)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07-03 13:39

割让土地给列强以补偿丧权辱国的条约,是当年无能的清政府中国签订的可耻债务,而《辛丑条约》规定清政府偿还的保证是关税,这也是清政府要赔偿的原因。没过多久,清政府就灭亡了。清政府欠列强的赔款总额达13亿两白银,实际上后来逐渐减少。

其中一些赔款

后来作为中国的教育基金退还。第一个归还的是美国。他们把一部分赔偿金返还给中国,但是是指定给在中国的留美学生的。连袁世凯打这个钱的心思都被美国打压了。后来北洋政府加入一战后,华盛顿会议上正式取消了德国和奥地利的赔款。

十月革命后,俄国为了改善中俄关系也放弃赔款,英法也纷纷效仿。只有对日赔款支付到1939年,因为国民政府为了建立良好的外债信用,在抗日的同时,不得不履行庚子赔款对日义务。

新中国解放后,实行另起炉灶的外交政策,意义明显。新中国拒绝承认旧邦交,坚持在新中国的基础上与其他国家重新建交。

事实上,在中华民国时期,老蒋与美国签订了一些不平等条约。比如美国在新疆以外的地方有拍摄空摄影的权利,但是因为害怕前苏联受到刺激而不允许靠近新疆。还有IMF协定之类的条约,规定中国的货币和货币政策必须由美国指定和管理。显然,美国是在以更隐蔽的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此外,老蒋不得不硬着头皮和苏联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比如中国规定,中华民国政府必须承认蒙古独立,并将长春的铁路指定为中苏共同所有的财产,苏联货物在中国免征关税。

老蒋退守台湾省后承认了这些条约,但新中国坚决不承认,这显然动了美苏的利益。这是毛主席和周总理的硬气之处,也只有这种勇气,才能真正带领我们摆脱屈辱和侵略,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更加稳健地发展经济。

说到土地割让,北伐时,汉口、九江等一些租界被国民政府收回,国民政府也曾开展过废约运动。1943年,美英废除了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到二战结束,中国基本收回了在中国的大部分租界。因此,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土地分割问题已经解决了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