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发审局是做什么的?发审局主要处理哪些事物?(发审委的全称是什么?)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28 14:52

在清朝,审计局的地位高于省县衙门,因为审计局专门处理这些地区衙门处理不了的案件和官司。会有总督、知事级别的官员进行统一审判,但这些审判一般被称为非正式审判。不对外公开,因为可能会有一些敏感案件,或者和某个高管有关,所以需要特殊处理。后来随着

群众上访的增多,审计局也会根据情况对群众的一些诉求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会紧急处理。

"发证检验局"也称为"给局里打电话",是清朝各省会设立的专门审查案件的机构。主要出现在嘉庆、道光年间,是临时性、非正式的。清代审计局的出现有一个特殊的背景:清朝的仿明制度建立了北京控制制度,规定百姓遇到冤假错案,可以不经过任何上诉程序,直接向最高统治者申诉。嘉庆以前,京控、沪控案件数量相对较少,朝廷也可以派出钦差大臣处理此类诉讼案件。但随着上访频率的增加,现有的机构无法满足这种需求,其高昂的成本也让法院和百姓苦不堪言。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省份设立了自己的复查复核机关,通过将大量申诉案件移交发行复核局,提高了复核效率,降低了成本。

在清朝,审计局的性质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曾经在审计局工作过的著名大臣包写过一篇文章,记录了审计局的具体情况:"我走过许多省份,看见有能力的官员坐在朝廷里,可是一听说官员们喝酒叫嚷,先教人招供,后逼人招供,多得数不清,叫英廷。是非不分。"包的描述是后期审计局的腐败,前期审计局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审计局虽然是各省自己设立的,但得到了当时朝廷的默许,这也是其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一般来说,审计局的人员包括首都知府(掌管全局事务,如制定审计局章程奖惩,考核审计局成员和朋友的工作,很少有时间审理具体案件),坐办公室(有些省份也叫调,掌管审计局具体事务, 但一般不参与审理),以及委员(是审计局的主要成员,负责案件的审理,工资由资方提高)。 工资由首都的治安官承担,主要职责是案件的审理和起草,文书工作的抄写,簿记员的工作(数额不固定,其他人很难负担)。

审计局作为司法机关,有几个职能:一是把大案要案移交省法院。如果民众对郡郡的审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总督和上一级公司提出申诉。案件太多的时候,省长或者公司会要求审计局把这些案件转交省法院处理;二是主要职责是审理京控案件,具体分为阅卷、上庭、抄告、入狱、再审、定案。其中,案件将由司法官员共同审理,经过反复讨论才能最终确定;三、进入审计局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审计局也提供岗前培训。

审判局的设立是因为清末的司法改革,它的消灭是因为专门审判厅的出现,但它的出现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清朝的法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