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贪官为什么没办法治理?有一政策导致贪官变多(清朝贪官怎么处理的)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27 12:00

清朝的腐败曾经非常严重,没有办法有效控制。小沈阳是清朝最著名的贪官。乾隆皇帝知道小沈阳腐败,但他没有惩罚他。而且,他在小沈阳的官场之路一帆风顺,还担任过官员的保镖。为什么像小沈阳这样的贪官不能被治理?小沈阳虽然贪财,但是他确实有解决民事问题

的能力,所以乾隆皇帝不能没有他。为什么朝鲜其他贪官还能继续贪下去?这和当时清朝的一个政策有关。

从中国古代对贪官的打击来看,明太祖朱元璋绝对是最狠的,甚至拿"剥皮抽筋"、"贴纸"、"弹琵琶"平等的死刑。而且他在位期间,杀了15万贪官,效果却微乎其微。贪官依旧一个接一个的贪腐,只是杀的越来越多。

可以说,封建王朝贪官多,但与明初不同。见一个杀一个"铁腕政策,清朝给了很多贪官改过自新的机会,甚至让他们重返官场继续仕途。

据统计,在清朝统治中国的200多年间,涉及高级官员(一、二级官员)的腐败案件共有108起,其中157名腐败官员被法院判处死刑,其中68人因情节严重被立即斩首,47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42人被免除死刑。

满清在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的同时,还推行了"凯富"政策。简而言之,复职意味着让被降职的官员重返官场。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些被朝廷处罚的官员如果有幸复职,他们的政治生涯也就复活了。

有了这个政策,犯了罪受了罚的官员绞尽脑汁要求朝廷开审。

有趣的是,那些被定罪的官员有时会通过把钱交到皇帝手里来寻求改过自新。乾隆时期这种情况的发生率最高,犯了罪的官员会准备一笔巨款,大部分会送到内务府做皇帝"小金库"少数人做一些公共事业来作秀。

据记载,乾隆年间,大臣黎智英曾在奏章中写道:"他在担任总督期间,玩忽职守,未能挺身而出,扮演一个已被处罚的大臣,被罚十万两银子;在广东海关的时候,报错了信息,罚自己两万两银子。"黎智英列举了自己的许多罪行,并对自己处以近26.2万元的罚款。

他请求乾隆允许自己分期偿还,乾隆允许黎智英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银子赎罪,还保留了黎智英的官职。从当时公布的官员工资来看,黎智英自然无法承受如此巨额的罚款。后来,人们很微妙地想到黎智英是通过哪个渠道提出罚款的。

除了偷偷摸摸地把钱交给皇帝免罪,被贬官还可以通过一种公开的方式恢复官职,那就是"捐赠"。有一本书名为《清代捐纳制度》,考证捐纳复职政策。但凡是被降职的官员,都可以通过捐银来恢复自己的高帽,有些捐了巨款的官员甚至可以借此机会爬得更高。

这一制度始于顺治,完备于康熙、雍正、乾隆,在咸丰、同治时期有所冗余,最终统一。《清稿·选七》曾说:"(康熙)三十五年,年皇帝降职留守人员,因公受罚,于是停止升官,要求捐款。"《官场现形》第三章也说了:"然后,捐钱给修复官。"

康熙年间,捐修的行为为官场中人所不齿,捐修的官员在同僚中难免会趾高气扬。乾隆以后,捐复演变成一种制度,成为官场常态。而且,对于那些不想花钱被免的官员,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他们官复原职,那就是"攀比关系"。

康熙年间,工部尚书王在修建京溪工程时,错用工程款。最终,他被追究了责任,被免去了官职,但他在岗位上继续完成了河道工程。京河修成后,王又莫名其妙地官复原职。究其原因,竟然是王在治河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是很可笑的。

这件事令人费解,但如果考虑到王与皇帝的关系,就很简单了。康熙下江南,住在王府,赠匾、扇、联。此外,王还经常与康熙保持私下交流,他们之间讨论的话题都很私密。

单从这两点就可以知道,君臣关系很深,王最终能被赦免也是自然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被判有罪的官员可以重返官场"第二春"这很正常。皇帝告诉相关官员"拍一个甜甜的枣"官员付出后会感激皇帝,皇帝也能发财。那么,为什么不呢?

但是,从治国的角度来说,饮鸩止渴,后患无穷。如果所有没被判死刑的官员都能轻易带着钱和人脉回来,那么他们未来的行为很可能会变本加厉,国家法律也会失效。

总之,清代官员的复出行为掺杂着浓厚的人治因素,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私下交易,没有严格的规则和程序,也没有法律部门的监督。满清官员可以在这种秘密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各种手段贪污收钱。

这种龌龊行为一旦越界,就会被曝光或立案侦查甚至锒铛入狱。只要罪行还不足以判死刑,那么涉案官员完全可以依靠与皇帝的私人关系,秘密的金钱或公众的捐款来恢复他们的职位。从这个角度来看,满清官员是腐败的。风险成本"低得可怕。

可以说,与这些次他们的压榨相比,捐出的那点银子简直就是毛毛的雨水。康干盛世依然如此,其他时期满清官场漏洞更多。

一个能让贪官污吏挥权恣意贪腐的王朝能免于刑罚,是必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