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监狱里犯人该咋办(犯人处置)(清朝灭亡后囚犯怎么处置)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07-03 03:39

杀人犯和抢劫犯不能被释放。1912年2月12日,清朝的历史结束了。这一天,玉龙皇后和溥仪皇帝发布退位诏书,接触到新思想的民国时代就要开始了。虽然国家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对于监狱系统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只是换了一套工作服,换了一套全新的设

备。给管理规定。至于其他事情,没有太大变化。

清朝的政治犯

毕竟时代在进步,人们接受了新思想新文化的教育。民国的人也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他们清楚地知道,如果盲目赦免犯人,很可能会引起社会动荡,从而影响社会秩序。所以民国成立后,前清朝的大部分犯人还在监狱里。但有一类犯人是直接释放的,主要是前清朝的政治犯。

可释放人群

就是那些参加过清朝革命起义的人,也就是当时人们口中的革命家,比如因刺杀摄政王载沣而入狱的汪精卫,对清廷来说是十恶不赦的反贼,但对民国政府来说却是大功臣,所以这些人在民国成立后被无罪释放。除了政治犯,还有一些犯人会被无罪释放。具有封建王朝特征的犯人,第二是职务罪犯,第三是道德罪犯,第四是经济罪犯,第五是治安罪犯,也就是一些轻罪罪犯。这五类服刑人员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小。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显示新政府的仁慈,减轻监狱的负担。

不可释放人群

但是,有两种犯人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释放的,那就是杀人犯和抢劫犯。他们不仅危害社会,也影响中华民国的稳定。但是,为了表示公正。民国政府还专门重审冤假错案,同时还颁布了假释制度,对于古代封建王朝制度来说,这是进步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