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复仇杀人&;究竟是对是错?古时候如何看待复仇?(古代的板子和棍子)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16 05:52

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一些心怀仇恨的角色,他们发誓要找到自己的敌人报仇。这些大多存在于江湖中的侠客,很多都是虚构的。但毕竟杀人,古代法律不在乎吗?今天我们就以晋代的桓温为例,来谈谈古代对待复仇的态度。

桓温,乔国龙康。他的高曾祖父是三国时期曹

魏的高级司农桓范,在嘉平监狱被司马杀害。结果康桓家沦为罪犯,而不是西晋的贵族家庭。穿越南方后,桓温的父亲桓伊结交名流,成为全国最有名的人之一,而且"志在立功",曾与明帝合谋平定王敦之乱,使家族地位上升。桓温不到一岁就被名人文巧夸赞,于是拿"文"为了名字。

仙和三年(328),桓伊在苏军叛乱中被义军将领黄韩杀死,泾县知府姜波也参与策划。那时候的桓温才十五岁,他流着血发誓要为父报仇。咸和六年(331),江波死。他的儿子江彪和其他三个兄弟都在哀悼他们的父亲。怕桓温来寻仇,他们提前在丧室准备了武器,以防不测。桓温假扮衣架,混进殡仪馆,用手刺死了江彪,又杀了二哥,终于为父报仇,被当时的人所称道。

桓温光天化日之下去别人家杀了三个人。虽然是报复,但确实是谋杀。他为什么"被当时的人称赞"然后呢。政府没有逮捕他?中国古代鼓励血亲复仇吗?

中国古代历史悠久,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不同,具体如下:

春秋战国时期,复仇非常盛行。《春秋公羊传》说:"你若是君子,我不乞讨,也不做大臣;不报复,不报复。"秦朝以法家治国,血亲复仇无疑是对皇权的蔑视。所以崇尚法家的秦朝,严禁血亲复仇,必须依法办事。秦朝在汉朝一统天下之后,采用了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强调以礼治国,而"孝顺"是伦理学的核心道德。古代官员在判案时有很大的自由。儒家经典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官员们采纳了"春秋监狱"判案模式,复仇者往往因为"忠孝"在汉代和宋代,官员免于付出生命的事例很多,甚至官员还因此受到表扬。

儒家思想突出的复仇行为是遵守一些道德伦理要求。例如,一个父母被杀的孩子想要复仇是很正常的。如果不报复,说明这个孩子缺乏孝顺的品质。可见那个时代"为我父亲报仇"它与道德有关,是儒家伦理的实践"仪式"的行为。在中国古代,礼仪和法律是长期并存的两个体系,甚至礼仪在一定程度上凌驾于法律的地位之上。所以杀人虽然要依法处理,但是复仇作为礼仪范畴被允许,复仇并没有被法律吸收,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因此,晋朝的桓温,因替父报仇而受到称赞。到了现代,蔡东藩也在《两晋演义》中评价他:"杀了江彪为父报仇,不要脸不孝-";桓温后来娶了南康长公主,做了徐的校尉,以万宁县人的身份攻其父。咸康元年(335),桓温为琅琊文史(相当于太守)。后来,加拿大和郭芙的将军。成为一个强有力的部长。

从古代到现代,个人复仇逐渐被国家的刑罚所吸收,复仇从最初的被容忍,到后来的被限制,最后发展到个人复仇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