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有一件被满朝大臣议论十七年的奇案是什么案?(宋太宗年间发生的一桩奇案)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12 05:26

说起北宋一个很奇怪的案子,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据说这个案子满清大臣讨论了近十七年,很有意思。所以有人要问了,这是什么情况?我们来看看这个问题,一起揭秘。感兴趣的网友不要错过!

北熙宁元年(1068年),邓州农家少女阿云因父亲早逝,去年因病去世

,顿时失去了生活来源。于是,母亲去世后不久,阿云就被许配给了一个姓魏的家庭,双方办理了订婚手续,就等着结婚了。

但是,未婚夫阿云长得极其难看。阿云得知后极为不满,但婚期已定,也无可奈何。为了摆脱这段婚姻,阿云想杀了未婚夫。有一天,她趁未婚夫睡着的时候,用刀砍了十几下,但不知道是因为太虚弱还是太紧张,导致"十多处伤杀不死",就"折断一根手指"。看到未婚夫痛苦地醒来,阿云赶紧逃离,而未婚夫则报了警。

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并不复杂。阿云很快被作为嫌疑人带上法庭,但阿云可能是心虚。在政府认真对待潘蔚之前,他如实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知县就按照宋律去"谋杀丈夫"该罪被判死刑,该案已结案并上报。

当时处于知州状态的徐尊接报后认为,阿云与韦氏订婚时是在为母亲服丧,所以依法婚姻不合法,不能按谋杀丈夫的重罪处罚,而应以普通谋杀罪定罪。因为凶手没有死,她可以免死。

案件提交到大理寺后,大理寺推翻了徐尊的判决,但拿"违法结婚,谋杀丈夫"名义上判了绞刑,原审法院也同意大理寺的判决。许尊对此不服,再次表示:阿云被官府传唤时,刚开始接受询问,交代了全部案情,应认定为有"投降"情节,按照“问计要办事”的规定,应当降为二级。

宋神宗看出了双方的分歧,于是他把这个案子交给了刑部审理。刑部官员认为徐尊为阿云开脱的说法荒谬,大理寺的审判符合法律规定,于是重新拟定死刑,回放神教。而宋神宗则觉得阿云可怜,法理无非人情,于是特意写信让他拿钱赎罪。

此案后不久,徐尊升任大理寺大臣,但御史台官员上书弹劾徐尊,认为徐尊在阿云案"法律讨论不当",不应为大理寺卿。许尊泽反驳说,"对阿云案件的处罚和大理寺的判决是错误的。阿云的罪行完全符合宽大处理的条件。如果按照大理寺的判决,犯人自首的渠道就彻底消除了,也违背了‘疑罪从无’的古训。"

御史台官员得知徐尊的言论后,再次指责徐尊"假法"并要求朝廷将此案送交翰林学士讨论。于是宋神宗把这件事交给翰林学士司马光和王安石讨论。

但王安石和司马光了解案情后,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司马光根据宋刑法典"有人受伤不自首的例子"规定,认为阿云不能算作自首,因此支持极刑的刑罚;当年七月,王安石遵照宋神宗的圣旨"杀人已伤,按你说的做,自首,从杀人减二级"认为阿云完全符合自首情节,因此支持许尊减轻处罚。

王安石和司马光相持不下,只好分头出战。宋神宗看到双方始终无法达成统一,于是他命令朝臣举行公开讨论。结果,吕公著、韩伟、钱公富、圣旨等人都支持王安石的意见,而御史台和刑部官员则支持司马光的意见。一次"关于法院的争议很多","反复说困难,要很久才能决定"。

至此,事情其实已经超出了案件本身的讨论,变成了慎刑派和重刑派的争论。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和宋太宗·赵光义都认为"用重码节省时间"所以强烈建议以重刑治国。各级官员在执法时,以严、重、快为标准。因此,宋代刑法典虽然基本沿袭了唐律,但执行力度要严格得多,符合北宋初年世界的大趋势。随着政治社会的逐渐稳定,重刑治国的理念显然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所以很多大臣希望"罪的嫌疑只是轻"作为监狱量刑和立法的普遍标准,它不再是法外仁慈的临时措施,从而形成了慎刑派。另一方面,重刑派认为,我们应该遵循祖先的教导和旧规则,对犯罪行为保持严厉的惩罚,以确保威慑作用。

还有"邓州阿云案"发生在法律由严到宽的关键转折点上,双方自然为之争执。然而,尽管朝臣们争执不下,宋神宗还是支持慎刑派。毕竟,"杀人已伤,按你说的做,自首,从杀人减二级"圣旨是他自己写的,所以最后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皇帝颁布诏书"以王安石的意见为准"。同时审理阿云案件的大理寺、刑部、刑部官员,都是因为"对法律的不当检查"并被定罪。

然而,即使"最终判决"是皇帝本人,但还是有臣子不服。齐晖、王世元、蔡等人继续演,坚持认为许尊等人不公平。宋神宗使王安石和王士元反复辩论,但双方僵持不下,"与唐杰在皇帝面前平起平坐的争议"。因为唐杰已经涉足政治,因为他的参与,争论的规模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卢辉写了一封信"请查阅中书和枢密院"。但是,合议的结果是中书总理"陈生智,韩江,安石略有同感"卢公弼也表示支持王安石。但枢密院的文彦博支持司马光,双方都不肯让步。

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提拔王安石参政,开始准备变法。他不愿意继续阿云案的僵局,于是在当年2月给"发了一封信;从现在开始,任何被谋杀而受伤的人,如果他自首或者做了他想做的事,就会被带到法庭上,由皇帝来裁决"我打算通过蒙混过关来解决这个案子。

然而,面对皇帝的圣旨,刑部官员刘舒和丁奉认为圣旨不够明确,不能公布。所以宗申又简单地写了一封信"今后,此类案件将按去年七月的圣旨处理",即根据王安石的意见,收回以前的圣旨。

但刘舒等人仍然反对,要求将之前的圣旨提交中书省和枢密院合议。此时由于王安石变法已经开始,很多人的利益都被变法触动了,这些人自然站到了王安石的对立面,于是阿云案被卷入了新旧党的斗争。对于守旧派来说,他们的目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打压改革派。这些人根本不关心案件本身。只要王安石支持,他们就反对。只要王安石反对,他们就支持。

同年8月,由于朝臣还在为阿云案争论不休,这件事甚至有发展成党争的趋势。为了尽快了结此案,宋神宗又发出了一封信"今后,这类案件将按今年二月的圣旨处理"与此同时,刘舒等人被贬,司马光拼命打,宗申不予理会。

于是,过了两年,阿云案终于有了结论。因为阿云的婚姻不合法,最后阿云被判管事(流放),而管事流放的阿云很快就得到了特赦,所以很快恢复了自由,可以再婚生子。

所以这个案子现在完全结束了?事实上,并没有。结案十六年,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年仅九岁的宋哲宗继位。太后主政,司马光又相,旧党重掌朝廷。于是,司马光又提起这件事,同年十月,宋哲宗写了一封信,"想根据问题自首的劫匪不用降级"案情居然又反转了。

野史记载阿云最后被杀。《阿云》的结局没有官方记载。但据野史记载,司马光重新任丞相后,已经结婚生子的阿云再次被判死刑,最后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