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均田制为什么被破坏了(唐朝时期国家实行均田制)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11 17:13

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唐朝一开始实行均田制是很有意义的,对农民来说很重要。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均田制的实施过程还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均田制后来是怎么失败的,为什么会被破坏?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边肖吧!

1.均田制为什么会在唐朝被破坏?

第一,社会稳定

和经济发展趋势。与前期相比,唐朝中期实行的均田制最为完备,但放宽了卖地限制,甚至库班登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买卖,为土地兼并的发展和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打开了方便之门。与此同时,各级贵族、官僚、地主遭受了大量的永田,使得他们拥有的私有土地数量远远超过普通农民,这也促进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扩大,许多人想从商。毕竟做生意比种地赚的多,因为那时候是和平的社会,人的需求不仅仅是吃饱,还要更好的发展!

第二:官僚机构恶性膨胀,人口自然增加。所有官员都有权获得相应的永久农田,再加上官僚豪强以借耕放牧为名非法占有公共农田,以及皇帝对贵族官僚无限制地授予农田,给均田制的实施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其中,赠地尤其有害。

再次,封建政府日益沉重的赋税造成大量农民逃亡和户籍混乱。封建政府日益沉重的赋税也促成了均田制的破坏。由于剥削的残酷,许多地区的农民举行了起义。户籍不准,弄虚作假多,使均田制失去了实施的基础。随着均田制的破坏,相应的地租、地租调整制度也无法实施。为了解决封建国家的财政危机,修改了两个税法,以取代租佃调整制度,从而宣告了均田制的最终解体。

2.唐代均田制的意义。

均田制是北魏至唐朝的几代政府在不触及原有私有土地的情况下,将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的一种土地管理制度。

历代对均田制的评价都是相当正面的,但在实践中却始终迁就土地私有制,并没有主观上征用当时地主等私人的土地,而是将官地划分给民间使用。因此,一些历史学家评论说,均田制是地主经济的倒退。而且均田制实施的前提条件是朝廷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

北朝时,它承接了五胡十六国战争,频繁造成大量人员死亡,产生大量荒地,以便朝廷利用这些荒地将土地分给农民。但随着经济的增长,荒地越来越少,可供朝廷授予的田地也不多。另外,朝廷事务的逐渐腐朽和黑暗,使得均田制在吴的周末失效,与此无关。

3.唐代均田制的特点

武德七年(624),为恢复社会经济,唐朝大规模实行均田制。

均田制确立于北魏太和九年(485),隋朝继承。隋末唐初,由于连年征战,造成大量荒地,全国不足300万户,促使唐政府实行均田制。按照均田制的规定,丁男和钟南各得土地100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后代;八十亩为库本登,死后归官。老人和残疾人获得40亩土地;寡妇嫔妃赠予30亩土地,如果是户主,再加20亩永田。道士、和尚为30亩,管、倪为20亩。官户收一半地,商人和官户一样。一个拥有骑士爵位的贵族和一个拥有五个以上爵位的官员,可以获赠500-1000亩永业田。荣立战功者,按荣誉等级奖励600-3000亩土地。各级官员都有2公顷到12公顷不等的职位作为俸禄。各级政府有1-26公顷公共农田作为办公经费。授予一个宽田和一个窄乡,窄乡库班登会把乡的宽度减少一半。与前代相比,唐田军令取消了奴婢和普通妇女的授田,农民的授田数量减少:受田者广;卖地限制没有那么严格。均田制的实施,达到了开垦荒地、增加户籍、稳定兵源的效果,使唐初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