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为什么十户一把菜刀?大家平时怎么做饭?(元朝时期几家使用一把菜刀)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10 05:26

菜刀基本上是家家户户必备的工具,平时做饭都要用到,古代大部分时候都会这样,但是到了元代就大不一样了。朝廷限制百姓每十户一把菜刀,实际上给百姓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元朝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怎么做饭的?

历史上的元朝时期,政府实行

不同的民族政策,全国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当然是蒙古族;第二类是色目人,"色眼"意思是各种肤色各种阶层的人。实际上是蒙古朝廷对中西亚各民族的统称。说白了就是指除蒙古族和汉族以外的所有其他民族。三等人才转向汉人,此类仅指北方汉人;第四类是最后一类,特指南方汉人。因为南方是最后被占领投降的,所以降级为一等用作为惩罚。

既然人是分等级的,那么每个等级的权限肯定是不一样的。当然,最惨的还是汉人。其实不管是三等还是四等,大家都是汉人。谁能说出谁是北方谁是南方?所以汉人受到元当局的残酷剥削,赋税负担最重。朝廷还禁止汉人拥有武器、盔甲等违禁品。然后是后一个"等等"文字能等什么?

可以说,只要是铁制品,除了养殖需要,其他都算违禁品!那么问题来了,炒菜切菜用的菜刀算吗?数数!但是,完全禁止人们回到原始社会是不可能的。所以朝廷规定每十户人家可以共用一把菜刀,这把刀要由蒙古人决定,现在报借。

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公布答案:关于元代十户一把菜刀的故事,我们只在网上看到过传闻,正史上没有相关记载。

《元朝刑法史》确实记载,朝廷不允许私人拥有武器和盔甲:

所有擅长制造武器的郡县,如大路华池等人,一律禁止。寺庙的祭祀仪式只是用民间的纸来代替,禁止使用真兵器的人。各州府之人,造弹弓而持之,杖七十七,非其家财之半,别郡不禁。打、捕、盗巡马弓箭手、巡盐弓箭手者,持弓箭者,禁之。禁止所有持有武器的汉人;汉人不能不当兵。卖武器的,忍不住卖给该拿武器的人。铁尺铁骨花,刀铁拐杖之人禁。那些拥有盔甲的人将被处死;如果你不是副职,你就五十七,只任职一年;穿散钉板御敌都三十七岁了。枪、刀、弩十支者,处死刑;五块多,97棍,三年;四块多,77,才两年;不堪使用,57。拥有十对弓箭的人被处死;五双以上,97支,三年;四双以下,七十七,才两年;没有对子,57。每张弓和箭都是一对。

同时,还禁止私人开采铁矿石和销售铁产品:

一切铁律,不招私贩子的,比私盐降低一个档次,职员60,钱不官,打个折付一半。谁伪造铁报价单,谁就犯了伪造财政部印章罪,官员给检察官两锭。

但是农具和家用电器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一点也不现实,即使法院想禁止。所以,大家可以松一口气了。我们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时候还能正常做饭做饭!

守民口不如守川,单纯靠残酷镇压是行不通的。难怪人们有"十户人家一把菜刀"的传播,恐怕更多的是对人民的讽刺。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所以短暂的元朝90多年就匆匆灭亡,也是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