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和西门庆为什么要联手杀武大郎?武大郎死后潘金莲还能再嫁吗?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08 03:00

潘金莲和西门庆之间的事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他们也一起坑害了武大郎,可是为什么潘金莲就算出轨也要杀武大郎呢?就算武大郎死了,潘金莲能嫁给西门庆吗?显然,事实并非如此。那时候老公死了是寡妇,女人都羞于改嫁。所以潘金莲的真正目的不是复婚什么的。真

正的原因是什么?

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后,为什么干脆毒死她的丈夫武大郎?因为我被王婆蛊惑了。王婆说:"大官从家里带了些砒霜,却教大夫人赎了一种心疼药,把砒霜放进去,把侏儒杀了。一把干净的火后,武二回来了。你怎么敢?自古就有‘嫂子不能问问题’,‘先从亲戚嫁,后从肉体嫁’的说法。大叔是怎么管理的?偷偷来往半年,等老公孝心满满,大官结婚回家。这不是老夫老妻吗?这个计划怎么样?"西门庆说"这个计划太棒了。。潘金莲虽被拖进贼船,却亲手毒死了丈夫。

那么潘金莲毒死丈夫后还能再嫁西门庆吗?这个故事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水浒传的版本。在他们结婚之前,宋武杀了他们。另一个是西门庆真正用过的《金瓶梅》版本"一顶轿子,四盏灯笼"他和潘金莲结婚了,成为了几年名副其实的夫妻。

无论是《水浒传》还是《金瓶梅》,当然都是小说家的发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按照宋代的法律(潘金莲故事的背景设定在宋代),潘金莲在丈夫死后可以自由再婚吗(这里只讨论宋代寡妇是否有再婚权的民法问题,至于潘金莲毒死丈夫嫁给西门庆是另一个刑法问题)?

也许有人会说,宋朝不是让寡妇守个节吗?不提倡女性"饥饿是小事,耻辱却是大事。真的吗?如何才能让潘金莲自由再婚?但我要告诉你,这种观点是基于对宋社会一知半解的想象和偏见。事实并非如此。

寡妇改嫁,在宋代非常普遍。宋代女性再嫁的自由度远远大于其他朝代,包括很多人想象中的盛世唐朝。宋代史家张先生对宋代妇女再嫁现象进行了研究。他发现"仅在《简毅志》一书中就有多达61例宋代妇女再婚的案例,其中55例为再婚,6例为三婚。这虽然是管中窥豹,但也可以看作是当时的社会潮流之一。"张先生的结论是:"在宋代,再嫁的妇女不是很少,而是很多";"宋代对妇女再嫁的禁止绝不是更严格,相反限制越来越小,限制越来越广"。(参见张关于宋代妇女再嫁的论述。)

宋代法律没有压制民间寡妇再嫁权的规定,但禁止丧服再嫁、强迫再嫁、背着丈夫再嫁——这些行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受到限制。北宋初,宗室妇女再嫁仍受限制,但这种限制很快被打破。傅园二年(1099年),朝廷还颁布诏书,确认宗室女子改嫁的权利:"族长的丈夫死了回宫,改嫁的男人听着"。按下"仪式不能少于庶人"这种礼仪习惯,民间寡妇再嫁,不成问题。

当然,按照宋朝的立法,寡妇在丧期是不允许议婚的。我们不应该认为这是"封建礼仪"即使从夫妻关系和人伦底线的角度来看,最近丈夫去世,妻子急着再婚,也是大多数人无法接受的。不过法律规定的丧期有点长,"丈夫去世六年后再婚"这样长时间的服丧对寡妇非常不利,所以在元佑八年(1093年)修改为:"一个住房子的女人,因为失去父母和丈夫而贫穷,听百日姻缘。"寡妇守夫孝百日,方可议婚。

宋代贫富差距很大,有的人没有土地财产,只好租地主的地,靠它吃饭,这就叫"客户"。有的客户不幸去世,房东往往阻止妻子再婚,因为再婚意味着原有的租佃关系中断。针对这一现象,宋政府专门立法:"客户死了,老婆改嫁,都是他说了算,女方听他的嫁给自己。"确认当事人的亡妻有自由再婚的权利。

综上所述,在法律层面上,如果武大郎是自然死亡,潘金莲在守夫孝百年之后再嫁西门庆就不存在法律障碍。故事中的王婆说,作为姐夫,宋武无权干涉潘金莲是否想再婚。这是符合宋代法律精神的,这里有一个案例可以证明:

南宋末年,一个名叫A区的女子在丈夫死后,又娶了李和梁肃。李小豹的弟弟李孝德去政府告嫂子"贝哥"审理此案的法官是新儒家胡颖。尽管他认为一个区"用三个丈夫换一个女人太不忠了",但不得不承认,"丈夫死后,嫁不嫁人,只有阿屈的选择"这是本区的合法权利。最后,胡频为阿丑的再婚自由辩护,斥责诬告他的李孝德:"小人不守本分,不务正业,专打官司。"

就社会风气而言,宋人并不以再婚为耻,也无意歧视再婚女性。范仲淹的《亦庄规则》规定:"娶三十块钱的女人,再娶二十块钱的;娶了女的就交20块钱,再娶就交不起了。"对再婚妇女的援助比再婚男子好。北宋河间府的风俗,对于寡居的女子,"父母兄弟怕他们穷得达不到目标,要劝他们改节",没有什么"饥饿是小事,耻辱却是大事。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