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通判是现在什么官职)宋代的通判相当于什么官员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07-01 02:13

在宋代,总判官相当于现在的县级行政官,相当于现在的县级监,通俗地说就是副市长。作为地方机构的重要官员,普通法官的职责很多,不仅要管理土地,还要管理地方的司法、行政、税收等内容。总的来说,他是一个五品左右的官员。虽然他的级别很低,但他在地方上

的权力还是比较大的。在一定程度上,总法官是为了制衡国家。起初,

做出判决的权利

一般来说,总判官都是皇帝自己选的。他的权力甚至大于地方支付,以便能够管理地方税收和军事力量。无论是性欲还是协助管理,一般都需要法官出面。虽然他的官职比俸禄低,但他的权力是巨大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一般法官在工作中可以直接举报知府的错误,背景一般是出身清廉家庭的太子。战时,总判官可以直接承担运粮押运。

一致判断的作用

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控制,防止知府权力过大,宋太祖开始创设总判官的职位,由皇帝亲自选人担任副县长。地方普通法官的设立,弥补了地方知府司法权的不足。普通法官和地方知府是分开办公的,可见普通法官的官位不一般。将军判官作为地方知府的监察官,可以向皇帝和上级郡县报告自己的一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