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不能跟三种女人结婚这是哪三种?(清朝忌讳)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04 21:00

对于现代人来说,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的大事,在古代也是如此。在古代中国,婚姻已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时候男女连面都没见过,就稀里糊涂成了夫妻。像这样的包办婚姻在我国延续了两千多年,最后在西方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崩溃了。

然而,你知道吗?清朝也

有婚姻法,当时对婚姻列举了各种规则。这一古老的法律被称为“清朝的法律,家庭法律和婚姻”。成文法中有许多现在看来无法理解的法律。比如有一条很奇妙的规定:清官不能娶这三种女人,否则处罚会很严重。你知道吗?

这第一种女人是官员管辖范围内的平民。可能有些人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嫁给一个平民。其实有两个原因。首先,平民和官员之间有等级差距。嫁给平民会降低官员的地位。二是防止官员依靠自己的权力抢夺漂亮的布衣。

这里有现代人和古代人的思维差距。现代讲究自由恋爱,男女平等。从来没有硬性规定官员不能和老百姓结婚。但是,在古代,这种等级观念特别明显。一个地方官员就像一个土皇帝,人们非常尊敬他。如果随便找个布衣女子嫁作妻子,那就太低级了。

这个规定不仅是从官员的角度考虑,也是从百姓的角度考虑。如果一个官员欺负别人,当街抢美女,岂不像强盗?所以这样的规定对官员也有约束。如果一个官员真的爱上了一个平民,他们之间就没有私心了吗?可惜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只有男人愿意主动辞职,才能和女人在一起而不受惩罚。

惩罚方式:根据官职大小,杖责80至100不等。官员被打死后,如果和平民结婚就被迫离婚。如果给了彩礼什么的,就全没收了。

第二种女人是音乐家。一般来说,乐师就是那些弹琴唱歌娱乐别人的妓女。这条规定比前一条稍微好理解一点。对于这种卖艺或卖身的女人,人们一直有着放荡、羞耻、移风易俗的印象。一个官员要娶这样的女人,必然会造成官员嗜女不要脸的形象。

人们也会对这样的官员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不能更好地管理地方。所以清朝的法律明令禁止这种情况发生。其实不光是清朝,宋朝、明朝等朝代都有类似的规定。

惩罚方式:先打60板,再强制离婚。不仅是官员本人,他们的后代如果嫁给乐师,也会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一个有头衔的官员违反了这条禁令,他将被降职。

最后一种女人是碰不得的。其实不仅官员不能嫁给贱民,正常的平民也不能嫁给贱民。贱民只能和贱民结婚。什么样的人是碰不得的?一般来说,他们是有罪官员的亲属和从事低级可鄙职业的人,如奴婢、妓女、走私、崇尚卓越、乐师、乞丐、堕落者、贱民等。

在古代,身份和阶级的区分是非常严格的。官员一旦和贱民结婚,首先名声会不好听,会被周围的人嘲笑和冷眼旁观。

惩罚:凡是嫁给贱民的,不管他是不是当官的,都要挨棍子,80到90下。如果不知道对方是贱民,可以免于处罚。但不管你知不知道,你都要强行离婚。

这是清朝法律规定官员不能娶的三种女人。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法律早就被废除了,但我们可以研究这些规定,探索古代的婚姻和阶级,也是一种有趣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