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宋真宗时期第三司使林特的生平。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02 12:52

林特(公元951 ~ 1023年),福建宁德人,宋真宗时期任三大臣,长期掌管天下财赋税。他死后,他被追授为尚书的仆人,他的孙女是宋神宗的妾。林特是一个精细而敏感的官员,身体虚弱,却从未休过一天假,整天据案不知疲倦,因此深得真宗宠爱。真宗经常

打听朝廷的重要事务,林特趁机诋毁同僚,使他们害怕。因为"自然是邪恶而危险的,善良是依附于它的",与宋代官员丁伟、王钦若、陈彭年、刘承玄等五人合称为"五鬼"。

林特(公元951~1023年),字奇,后周广顺元年(951),福建宁德人,福建顺昌人。祖父林彪(福建霞浦长溪人)在福建做官。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33年)任顺昌县令,遂定居顺昌。父亲林炎安和儿子朱林搬到了福建宁德的程楠。

从小聪明好学,10岁那年,他带着自己的文章去拜访南唐国王李靖。李的生命是被赋予的,而且是在一瞬间取得的。因此被授予兰台校书郎。

北宋开宝八年(975),南唐亡,林特归宋,任长葛(今河南长葛县)县尉。历任随州(今四川省睢宁县)书记官、大理寺法官、龙州(今陕西省陇县)法官。端公元年(988),经宰相吕蒙正推荐,被任命为三司总判官。

咸平年间(998 ~ 1003),丁亮"制作陕西青花盐,探讨前后异同",宋真宗派弗林特去考察利弊。林特经过调查,认为制作绿白盐对朝廷和百姓都没有好处,要求恢复旧盐贩。他被提升为礼部外交大臣。后来担任住盐铁部副公使。

景德镇元年(1004年),真宗皇帝北上,命林特留在同治办理公务。作为第三司中的副使,真宗陈玲和林特奉命参与制定新茶法,每年为朝廷增加茶税收入百万元以上,并被提拔为礼部博士。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封泰山禅定三年,祭分阴,林特为第三司副使。此后,他又劝大夫权作三使,并修赵雨晴为英公的副使。七年来,我在三个部门工作。

魏延任三秘林特为财政部侍郎,并任余庆宫副使。

兖州竟陵宫,太极关丞,迁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为修圣祖书之约,调至尚书右丞。

天禧四年(1020年),升任工部尚书,太子座上宾。林特王子的客人要求王储赵真在向大臣们致敬时不要回赠礼物,但根据圣旨不允许这样做。后来改为詹亲王。

当时,宋朝的宰相丁伟,为了迎合皇帝的意愿用傅锐土木工程,而不掉毛地巴结宋朝的丁伟。他每次见到它,一天要拜三次,因此受到丁伟宋朝的善待。

宋真宗没有做好准备,而丁伟宋朝想把林特提升为枢密副使,但李傕不同意。两人在庙前发生争执后被拦下。

干兴元年(1022年),宋仁宗即位,林特任刑部尚书,翰林任学士。宋朝丁伟被贬官后,林特也被贬为徐州(今河南许歌)知府。后来被诏回朝,被任命为户部尚书,知道如何进入银台部,并判大臣们省省,分三班工作。不久就病死了,被尚书左仆打了一针,后来给了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