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起义的真实原因(陈胜吴广起义的真实原因有哪些)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0-01 18:13

光武大泽乡起义,陈胜,被普遍认为是秦朝灭亡的标志性事件,而这一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是秦律的严厉,正是因为秦朝延续了战国时期使用的条条框框,但战时制度显然不适用于统一后的时代,导致人们对此产生抵触情绪,导致了秦朝的灭亡。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陈广起

义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让边肖给你介绍一下。

1.光武起义,陈胜。

公元前221年,秦国统一六国,建立大秦帝国。秦王嬴政自称秦始皇"我是始皇帝,后人会算。至于第二代、第三代,会无休止的流传下去"雄心勃勃的说大秦要世世代代永远传承下去。

但他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十几年,大秦帝国就成了过去式。

导火索被点燃在光武,陈胜,位于大泽乡(安徽省宿州市),"第二年元年七月,左守渔阳,九百人移至大泽乡",原因是"会下大雨,路会堵,温度已经输了。时间一失,法必削。"

据史书记载,陈胜和光武分析"如果你今天死了,如果你计划了什么大事,你也会死的。与其耽误行程被质疑,不如发动起义。死里逃生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

于是两人进行了一系列的策划,最终发动起义杀死了带队的指挥官,打响了反秦的第一枪。

在争取900多人加入的过程中,陈升和光武使用了提问、鱼腹中藏书、假装狐狸说什么等伎俩。,树立自己的威信,增加成功的砝码。

但是,陈升和光武鼓励大家跟着他们造反的最大成功因素是"下雨的时候大家都逾期了,逾期了就该砍",all in "去就是死,不去就是死,造反就是死"在困境中,只好跟着起义造反。

2.陈胜年间的光武起义并不是因为秦律的严酷。

后人读到历史上的这段话,不禁感慨秦法之严酷,"废除王权,确立私权,取缔文书和酷刑法"暴政迫使人民走投无路,奋起反抗。然而,1975年,湖南云梦卧虎地出土了一批秦简,其中记载了大量秦国的法律,其中《尧律》中的文字记载,"逾期三到五天;六天到十天,一盾;十岁,你是一件盔甲。水和雨,除了兴。"

可以清楚的看到,朝廷法令明确规定了拖延期对应的刑罚,根本不是死刑,而是罚金。延误三到五天、延误六天到十天、延误十天以上的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总之,时间越长,惩罚越严厉。

那么,最严重的是什么呢?"十岁,你是一件盔甲。"也就是为一副盔甲交罚款。

秦朝非常重视法律,体现在各个方面。在竹简的最后,还有另外一句话"水和雨,除了繁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原来秦人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早就考虑到了如果因为阴雨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延误怎么办。免除这项征费!

和平时期是这样,但战时呢?秦汉时期,虽然有"时间一丢,就砍"军法,但一般都是治将军之罪,比如被逼自杀的飞将军李广。但纵观秦汉几百年的历史,并没有士兵或守军士兵被及时斩首的记载。

200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从香港古玩市场购买了2098枚秦简,其中有大量关于秦代法律法规的记载。可见,秦法会根据逃跑顺序和逃跑步骤,对集体冷战中逃跑的人区别对待。也就是说,陈升、光武等人不会因为因为下雨耽误了去渔阳的行程而受到任何处罚。不仅如此,带队的两名军官,既然负有主要责任,也没有催促上路。原因一目了然——反正迟到也情有可原,何苦冒雨出行呢?

3.陈光只是为自己找借口。

从这个角度来看,陈涉家族是关于光武、陈升"如果失去了时间,法律就会被削减",只能是陈胜等人故意曲解,使百姓无路可走,以诱导跟随他们起义为借口,并不能说明秦朝的法律是严酷的。

也就是说,光武的条件,陈胜的条件,根本达不到被斩首的条件。可以说,根据当时的情况,陈可以免除广的赔偿责任。但是他们为什么要造反呢?在虎部长看来,应该是有预谋的。可以说,秦始皇一死,六国贵族都坐不住了,甚至陈胜自己也可能是贵族。当然,也不排除他可能是被别人蛊惑了。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普通人是没有机会读书写字的。但是陈升呢?我造反的时候,不仅蛊惑了那些人,还分析了时局。可以说我不看书是不行的!陈胜说过这样一句话,叫做麻雀知道天鹅的野心。相信大家都知道这句话,而陈虎相信当时的普通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只能说陈胜是六国的皇后。

既然如此,陈胜领导并蛊惑农民起义也就不足为奇了。反过来看,你就明白了,有多少农民是识字的?知道秦律吗?如果有人知道,那么就会说可以免责,不用斩首,但是没人知道。这也反证了陈升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