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员工资那么低为什么百姓的负担还很重(明朝官职工资)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09-26 05:00

古代的官员也是有工资的,朝廷自然给每个官员他应得的那份工资。但是明朝官员的工资是历代最低的。原因是朱元璋制定的规则。他见惯了元朝的贪官,所以对贪官深恶痛绝,降低了工资标准。但实际上,即使降低了工资,人民的负担也不会减轻。这是怎么回事?明明是

好政策,为什么老百姓总是苦不堪言?

明朝官员的低薪在中国历史上是很有名的。明代在职官员按等级领取国家俸禄,俸禄以每米数石计算,一等1044石到九等60石不等,规则明确,等级森严。这些标准相比前朝还算不错,朝廷给了官员一点用仆、用炭、出差的津贴,但明朝官员的实际收入很低,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支付方式。

明朝官员的俸禄虽然名义上是以米为单位计算的,但从洪武朝开始就开始按一定比例发放大明纸币和大米。大明的珍贵纸币因为钞法混乱而不断贬值,洪武末年有的已经贬值到原值的六分之一。洪武以后,大米在官员薪水中的比例不断降低。剩下的钱(它的实际价值已经降到零)、丝绸、棉花、白银和其他东西来支付,让史明承认"自古官俸薄,无此事!"

羊毛出在羊身上,官员的薪水少得可怜,只能靠剥削人民来获利,而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征税"消防消耗"。在中国古代,征税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消费羡慕"。汉代收粮运粮时,可能被雀鼠盗走,称为雀鼠耗,所以政府在收粮时往往多收。

&ldquo在明朝;消费羡慕","消防消耗"最重要的。政府征收的零散白银需要在熔炉中铸造,铸造成统一的库银进行计算和储存。铸造过程中难免会有损失,而这个损失只能与民共担,所以会把原来的税收提高几个点。

清朝初年明令禁止用火。比如顺治元年,朝廷下诏,官员征钱粮,私增火耗者,以贿赂论处。但养老金制度导致外官入不敷出,用火制度屡禁不止,逐渐从禁止变为默认和限制,从默认和限制变为明确规定数额和没收。

康熙二十八年,闽浙总督道出实情"如果切断了外国官员的用火,外国官员就没法活了"。康熙皇帝后来承认了这个现实,在圣旨中说"州县官若停取一分火耗,不取,则称好官。如果什么都纠正,官员就很难参与了!",还说"加个火耗似乎还可以忍受"。

康熙帝晚年在政治上宽大为怀,埋下了很多隐患。雍正时期,雍正帝大权在握,朝廷政策有所变化。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朝廷正式实施"把羡慕还给大众"还有"养廉银"系统是公开承认以前的火耗系统,统一收集,保留诸侯国库,增加到"养廉银",用"高薪和诚实"遏制官员腐败的方法。

有专家统计过,"养廉银"总额往往是工资的几十倍,养老金制度实际上宣告破产。养廉银制度增加了外国官员的工资,有利于减少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然而,在皇权专制和官僚体制下,官员弄虚作假,腐败无法根除。所谓"兴,百姓遭殃;死亡让人痛苦"官员工资低,百姓才是最终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