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举制度的特点让寒门也能出贵子(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09-20 01:13

可以说唐宋进行了很多改革,唐朝发展了强大的经济,确定了科举制度。到了宋代,科举制度更受重视,确实给了穷人家的孩子升迁的机会。其实唐朝和宋朝的科举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宋代,文学比武术更重要,它有"什么都不如,只有读书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无论

谁想通过读书改变命运。那么接下来我们重点来看一下宋代科举制度的特点,以及它的优缺点。

1、设立殿试,建立三级考试制度。

宋代以前,贡桔分为解考和救考两部分。唐朝时,武则天在殿前试人。开宝六年,宋太祖正式创办科举。

起初,宫廷考试是为了防止贵族家庭压制穷人而产生的。后来,科举逐渐成为巩固皇权的工具。宋初的进宫考试比较随意,时间和频率由皇帝的主观意志决定。例如,宋太祖两年一次,宋太宗一年一次,宋仁宗两年一次,宋英宗三年一次,直到宋真宗时期,宫廷考试才逐渐稳定下来。

《宋人手抄本集解》中记载:"太祖开宝六年起,三月在吴江厅再审,审率三月"。

宋代的殿试虽然名义上是由皇帝来考,但实际操作上却是依靠临时的殿试官员。

其中有编导,负责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编号;有一个负责密封和复印试卷的密封员;有一个阅卷员负责核对笔录;负责检查试卷"杂犯"第一试卷官;有试卷官,负责评估试卷的文采;有对试卷进行初步评价的主考人员;还有决定考生成绩的详官;有负责检查作弊的巡警,还有点名阅读器,等等。

他们都是皇帝信任的人,而且为了保证考试的相对公平,大部分都是临时考官。

据《杂志》记载,这些官员说:"殿试以图书馆学、郎官四位官员为初试官,一位官员为校对员,两位侍从为详官,两位两省官员为编曲官"。

为了防止作弊,宫廷考试还设置了锁院、贴名、封密、抄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根除了推荐制,极大地保证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

欧阳修评宫考说:"虽不复古,却方便今天,其无情如自然,其公平如称重。从我们的祖先开始就不容易制造了。。

欧阳修的评价足以说明,科举制度有助于宋朝吸引人才。但是,科举制度并不是绝对公平的。在政治的黑暗时代,所有这些制度都名存实亡。比如南宋的奸臣秦桧,为了做一个自己的官,偷考题,弄虚作假。

所以,科举制度的公平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政治是否清明。

2.废除打官司,设计谢超系统。

到了唐代,进士出榜后,第一件事就是拜见宰相,也叫"打官司"。同一天,同一个官员陪着学生到了中书省门前,状元发了言"今天礼部宣布,有人有幸成名,得了相公陶铸的称号,所以不怕了。"

为了加深官员与陪审员之间的关系,唐朝还设立了一个特殊的"谢谢"用"屈谢"活动。这一举动虽然让举人有了自己的人脉,但很容易造成暴发户与权臣结党营私。

科举的意义在于给朝廷注入新鲜血液,如果这些人不再"干净"对于帝王来说,它们成了隐患。

"天下之大,是王之地,地之地,王"。虽然首相是文官的首脑,但他毕竟是一人之下的公仆。如果宰相受到全体国民的尊敬,皇帝就很难培养自己的班底。因此,在宋太祖时期,法院系统被废除了。

《宫媛杂记》中记载:"剑龙三年九月一日,上谕说:“国家以悬科选官,谓之优于公庭,宁谢他人于私室。”。必惩俗,宜举明文。以后不能不养官员的儿孙兄弟侄子。如果违反了,可以在鱼石台玩。名单按名姓公布时,必须按才艺高低从上往下排列,科目不能最贵。你不可以称管春为一位仁慈的老师或门徒,也不可以称自己为门徒。"

与此同时,还建立了谢朝制度,使转运和举人都是皇帝的学生。此举既增加了士人的优越感,又巩固了中央集权,是上策。

3.创建一个特殊的名称系统。

科举无疑是穷人家孩子的希望。他们努力学习十年只有一次。然而,科举之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就连三朝大臣欧阳修也两次落榜。在没有心理咨询的时代,希望越多,失望越大。在心灵的极度崩溃下,有些人甚至不惜成为亡命之徒,向朝廷复仇。

唐代诗人孟郊落榜后写下了《长安之行》:"十天理一次发,三十天九天喝一次酒,只吃老弱。一切都很及时,但我感觉不到春天。谁输了谁就愿意去拜访,他以互相竞争为荣。直木有翼,静水无鳞。在你知道如何竞争之前,你不能成为一个绅士。野藤竹轻,山菜蕨新。隐歌来来去去,外面的风景是真的。"

"谁输了谁就愿意去拜访,他以互相竞争为荣。"短短10个字,就能写出落榜的无限凄凉。面对别人的春风和马蹄病,很少有人不痛心疾首。

更有甚者,他们并不抱怨自己知识的匮乏,他们抱怨的是法庭的不公平。比如,唐朝末年,屡引秀才的黄巢开始质疑唐朝科举制度的公平性。最终我没有参加科举,而是走上了卖私盐谋反的道路。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宋朝设立了专门的姓名制度。"专名"顾名思义,就是统计宫考或省考不及格的举人。如果考到一定数量,可以直接参加附考,取得进士背景。

《宋史》中记载:"凡曾向家乡进贡,屡被限于礼部,或经朝廷考试不录者,前后必算,指其年差。遇到亲辅导员,他不会按名字打,会附会考试,所以会专门打名字。"

特别奏名制度最终形成于宋真宗时期,当时规定进士中六步、各科中九步者可以奏名。

在宋仁宗时期,规定进士的五年期为50岁,所有科目的七年期和六年期以60岁结束。春华之前已尝试主动,朝廷之前已通过科举者,不取其例,以致贡院不名。

专名制既显示了宋朝的仁慈,赢得了民心,也给了落榜的考生以希望。落选者与初试者之间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宋文化的发展和宋官素质的提高。

4.改革学士学位课程。

宋代以前,科举考试不仅考学生的谈古论今能力,还考他们的文笔。所以同学们本末倒置,刻意追求文字的华丽,却忽略了句子之间的逻辑。

长此以往,这将成为一种不良风气。在宋仁宗时期,范仲淹发现了这个缺点。

他在《回信十件事》中提到:"今天的学校,如果有大师,还能教人六经,传治国安民之道;而国家是设计以辞赋取士,以墨义取诸子。学者慷慨,倾向于正道。虽然他们衣食无忧,但他们只寻找有知识的人。"

他想改革科举,但保守派太顽固,他的计划胎死腹中。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分析时代弊端,提出变法。他把试策作为唯一的考试形式,并编纂了《诗经》、《尚书》、《周立》作为科举考试的依据。

王安石变法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却为后来者打开了新思路,为科举制度铺就了一条星光大道。

宋代的科举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后人对它的看法不一。虽然打破了上品无贫,下品无士绅的局面,但也禁锢了文人的思想。

虽然给了差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但确实存在欺诈贿赂的活动。是好是坏,不应该从我们神的角度来评判,但在封建社会,它的优点肯定远大于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