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仇视清朝?理由有哪些?(为什么只对清朝持有偏见呢)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09-16 09:39

说起清朝,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这是中国封建王朝的最后一个统一王朝,也是近300年来唯一享有国家的少数民族统一政权。满清时期的规矩大多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而制定的,对待汉人或多或少都有不同的情绪。在他们心目中,旗人高于汉人。

第一,确保满族贵族在政权

中的优势地位。

清官制度标榜满汉融合,中央六部设满汉副职,但实权掌握在满清官员手中。韩关"遵循画画的承诺,再也不能"。为了保证满族贵族控制要害部门,清朝创设了民族司"官方空缺"制度,不同的官职空缺只能由不同国籍的人来填补或补充。凡有满员缺额的地方,不准汉人充任,但允许汉人充任。

二、旗手犯罪享有特权和优待。

旗人犯罪受到法律的特殊优待,成为大清法律的特色。根据法律,旗手犯法"以枷代刑"特权、流动、监禁,旗手可免于被遣送、劳役和监禁;对于第二次死亡的放逐,只能更换旗手,展示重枷数十天;连死罪都可以折枷号(只有死罪不能折枷)。此外,还有一些适用于旗手的特殊规定。比如,如果旗手是法官,旗手可以降为表;纹身时,旗手只纹了胳膊,没纹脸。旗帜案件由专门机关审理。一般旗人由衙门和内务部刑事司审理,宗室贵族由宗仁院审理,民事案件由现居部审判室审理。虽然涉及地方诉讼的满语可以由州县审判,但州县无权对满语作出判决,只能将证据和审判意见移送满语司法机关处理。如果满族人需要被监禁,他们不会进入普通监狱。贵族宗室进宗室府空室,将军旗手进内务府大牢。

第三,法律保护旗地和旗产,禁止"旗人送财物"。

清初允许满族贵族和八旗士兵占有汉人的土地作为私有财产。为了防止旗地流失,清廷多次下令汉人不得购买旗地。仅乾隆年间就三次禁止典买旗地,并对是否典买旗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在清查中自首的,由政府赎买;一旦被查出,房主和卖主将按照藏官土地法受到处罚,监督官也将受到严惩。旗手的财产也是如此。嘉庆十九年(1814年),"不允许人们在旗地上买房"违者受罚。

自1991年10月辛亥革命从武昌起义以来,清朝的统治逐渐瓦解。为了继续维持统治,清政府制定了一部临时宪法:十九条。

十九信条作为一种应急的政治策略,显然是不可能挽回败局的。但还是强调"大清帝国统一天下不容易""天皇不可侵犯"。

1911年11月中旬,孙中山在伦敦与英国记者谈话解释为什么必须推翻清朝统治时,列举了清朝统治的各个方面"滥用政府":

(1)满人统治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是为了全体人民。

(2)他们反对我们的智力和物质进步。

(3)他们把我们当作被统治的国家,否认我们所有的平等权利和特权。

他们侵犯了我们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5)纵容和鼓励贪污贿赂。

他们压制言论自由。

他们未经我们同意就不公平地向我们征收重税。

他们施行最残酷的酷刑。

(9)他们不经过法律就剥夺我们的各种权利。

(十)无力履行保护辖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

在这次谈话的最后,他说:"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启蒙和进步的浪潮已经不可阻挡。中国因为人民勤劳善良,是世界上最适合建立共和国的国家。在不久的将来,它将跻身于世界上文明和热爱自由的国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