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的等级(僵尸的等级)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06-21 16:00

8baddb6dc116b539e68065dfb852646f.jpg

僵尸分很多种,一般电影的僵尸都是最低级的,他们力大无穷,身体强壮,行动迟缓,其实它们只是中了尸毒的可怜人。还称不上僵尸要成为最标准的僵尸必须有四个条件:死亡的时候身体还保持着完整,被埋在九阴汇聚的极阴之地,拥有轩辕黄帝的直系血统并且历经千年的岁月。你可能会奇怪僵尸和被传说成神的轩辕黄帝有什么关系?僵尸的形成其实是蚩尤在临死时给黄帝下的一个诅咒,他诅咒所有有黄帝血脉的人在死了之后不能堕入三界轮回,眼睁睁的看着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去,承受不老不死之苦。但是由于是临死时的诅咒,当时蚩尤的力量已经所剩无几,所以诅咒的效力大大的减弱,拥有黄帝血脉死后的人并没有全部变成僵尸,只有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一些人才能变成僵尸,比如黄帝的女儿旱魃就是世上第一个僵尸。传说中我们怕很多东西,比如太阳,三昧真火或银制的武器。还以活人的鲜血为生。所以僵尸一直被拿来和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相提并论。这简直荒谬至极!

吸血鬼那种低级生物怎么能和僵尸相比,这简直是对僵尸的侮辱,象吸血鬼的那种所谓初拥只是简单的能量传递,将他们的后裔的身体进行简单的改造,但是我们僵尸却要经过成百上千年的吸取地阴之气才能成型,两者在本质上差天共地!而且谁说的僵尸就要吸血?僵尸是为九阴之聚,超与三界之外,不受生死,怎么会靠那点血液为生?只是僵尸一般都有战斗形态,这种形态下的我们的能力暴增,但是相应的消耗能量也大,只有靠灵气所聚的血液才能补充。并非不吸血就不能维生的吸血鬼可比的。修炼有成的僵尸根本就不惧怕太阳和三味真火,不象那些低级的吸血鬼,一遇太阳和三昧真火就魂飞魄散,只有天雷才对僵尸有一定的影响。僵尸不会修炼任何道术或魔法,因为那根本没有必要,单靠僵尸强大的肉体力量就完全可以宇内无敌了。可以说除了不会飞,我们和美国漫画中的超人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你也许要问既然僵尸那么强大,那为什么会被传说的面目全非呢?那其实是有原因的。而最大的原因就是真正的僵尸太少了,本来按照僵尸的能力,数量上是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的,虽然条件苛刻但从轩辕黄帝到现在将近5000年怎么说也应该有一千也有800个吧?但事实上连我在内现存的僵尸只有不到400个,其他的都在经历了重生后的第一个千年里自我了断了,他们无法忍受永生所带来的极度的空虚和寂寞,因为僵尸无欲无求,因为僵尸永生不死,因为僵尸没有威胁,因为僵尸不会痛苦。听起来可能很可笑,但这就是大多数僵尸自杀的原因。这些被人类认为是终极追求的东西,却是对僵尸最大的折磨。僵尸没有亲人,因为僵尸苏醒的时候早已是千年之后了,僵尸的亲人早就死绝了。僵尸没有朋友,因为僵尸无法在一个地方久住,因为僵尸不会衰老。僵尸没有爱人,因为无法忍受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天一天衰老死去,而僵尸却无能为力!除了这不老不死的躯体,僵尸一无所有。

再一个出名的就是将陈了据说在红溪村有一个极品僵尸他是僵尸之王-降臣传说中他不是上古之神女娲所造乃是女娲按照他的样子造了人类他一直保持沉睡状态谁要是打搅了他他就会出来咬死谁。真正僵尸是不惜写的,僵尸又叫旱魃(取第一个僵尸的名字),一只修为高深的僵尸可以举手投足之间“赤地千里”僵尸能成妖,变魃(或称旱魃)。《神异经》载:“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两目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变魃僵尸能飞,杀龙吞云,做成旱灾。所以人们每逢旱灾出现,便会四出搜索僵尸,把它们烧成灰烬。 僵尸吃人肉,也吸血。《阅微草堂笔记》曾对僵尸的形貌作出描述:“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勾,齿露唇外如利刃……接吻嘘气,血腥贯鼻……。”但我认为僵尸攻击人不是为了食物,而是为了满足嗜血的欲望.据说最强的九天血尸可以控制“璇嫉天火”比老君炉的火还厉害。想成为一般的僵尸也是不容易的,大体上有两种方法。

1身体是九阴或九阳之体,要有一部分的轩辕血脉,这样的人很少。

2和埋葬的地点有关,必须是风水宝地,最好是名川大山之中吸收日月光华,方向是坐北朝南,方圆百里不能有其他坟墓,不能有人打扰。不过据说人死后如果有强大的怨气,那怨气就回赌住灵魂的通道,使人无法投胎,造成了人以死,身不灭,肉不腐的现象,随着它吸收阴气,就会再度复活!不过本人不赞成这种观点.如果说道士可以消灭僵尸是不可能的.真正的僵尸(算上一般的僵尸)一共也不会超过4000个.当然有可能僵尸就生活在你的身边.的中国古代的修道士也有炼尸的习惯.比如茅山派的金银铜铁四种僵尸就是例子,不过这种僵尸是没有思维的需要人控制.僵尸有着最强的肉体,因为应熊和战象两族已经不存在了,这俩族原先是最强的,超强的力量,它不死之王!僵尸顾名思义就是行尸走肉,但是那些都是最低级的僵尸,如果用僵尸的等级化分的话。(从究极体到永恒究极体都是九天血尸) 

僵尸一共分七级: 

永恒究极体也称真神:僵尸的真神;与创造整个宇宙的虚无之神同级,因为他们是一个妈生的。眼睛金色 

究极体:僵尸的真祖;是僵尸真神在这个空间的代言人,一共有六个,但是在超级远古的时代,同九重天和其他各个空间的众神们在一场大战中死伤殆尽,只留下了现在的一个;眼睛银色 

完全体:也就是第一级僵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任何物理与超自然攻击,与天地同级数的存在生命体!拥有毁灭整个正反空间的力量;眼睛红色 

成熟体:二级僵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只有极小的物理与超自然攻击能伤到他们,照完全体第一极僵尸差50%的力量。 

同一个空间的一般神诋一个级数!拥有超自然力量与不可思议的魔力!两个。眼睛绿色 

生成体:三级僵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可以承受大部分的物理与超自然攻击,照成熟体第二级僵尸差50%的力量,与一般的普通神仙同级数,数量不多!眼睛蓝色 

普通体:四级僵尸,也就是一些欧美的吸血鬼电影里长见的那种,怕强烈阳光照射及一些高级神圣之物,照三级僵尸差50%的力量,有一定的超自然能力,但不是十分强,数量一般,眼睛灰色. 

以上僵尸都是拥有永恒不灭的生命,与永久的青春,不过每一级都是由上一级所制造,每一级之间的差异都是天差地别!不可逾越,所以僵尸的等级化分十分严格,如果想升一级,必须吸到一定数量的人血和一定年限的修练才能升级,投机取巧在僵尸的世界里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 

七级僵尸:最无能的僵尸,没有思想,只会吓人或者像香港恐怖片里的那些古里古怪的僵尸一样,只会一蹦一蹦的追着普通人,吸人阳气!没有什么能力!也就是一般电影里那些垃圾僵尸!简直就是僵尸的耻辱,是变一些普通体四级僵尸制造,用来干体力活的那种垃圾,四能僵尸用腻了,就不管他们了,让他们自生自灭,没想到他们还会吸阳气,不过对于普通体四级僵尸来说跟本就无所谓,所以他们才会如此嚣张! 

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 Kin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The 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几滴),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着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验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吸血鬼本身并不代表邪恶,刚变成吸血鬼的人通常还保有着本性,他会以为他还可以如同生前一样地行动,过着原来的生活。但是,他将慢慢发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他会发现自己竟需要吸取周遭人类的血液维生,这种欲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很难抗拒。渐渐地,他的思想方式便会逐渐改变。吸血鬼在最初也许会对自己的欲望试图挣扎抗拒,但是随着时数增加,他会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猎食对他而言将愈来愈容易。他通常会变成一名孤独的捕食者,由于明白自己与凡人的不同,他将远离人类社会,或隐藏身份匿居于城市中。他欺骗他人,也不相信别人。吸血鬼不会衰老,随着岁月流逝,他将目睹周遭沧海桑田的变迁,他的亲人也将年老死去,然而他只能在不死的生命中不断地残杀牺牲者。

终有一日,周遭的人类对他而言会只像“饲料”一样,或只像一群恼人的虫蚁。吸血鬼长老多半正是抱着这种心态,严格而言,这些长老吸血鬼的确已经和邪恶的恶魔无异了。简而言之,吸血鬼可说是某种程度的活死人,他们在生理上已经死亡,没有心跳、不再呼吸、皮肤冰冷,而且不会老化。但是他们会思考、会说话、会活动,甚至也会受伤以及(最终的)死亡。为了维持这种优越于凡人的“活着”的状态,他们必须吸食鲜血。通常是人类的血,但也有吸食动物血的吸血鬼,甚至还有少数吸食吸血鬼血液的吸血鬼。不过大多数吸血鬼还是以人血作为维生之需。虽然有些吸血鬼对日光可以稍微有些抗力,但是没有吸血鬼能完全忍受阳光的曝晒,通常只要遭受一丁点日晒,就会对吸血鬼造成强烈的伤害,最严重的下场就是导致最终的死亡。因此吸血鬼都是夜行性的,他们很难在白日保持清醒。其实炙热的高温也会令吸血鬼惧怕。至于其他有关克制吸血鬼的传言,大多是错误的。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圣水。如果有人拥有强烈真诚的宗教信仰,也许可以用十字架暂时对吸血鬼造成致病的效果,但是并不会杀死吸血鬼。木桩也杀不死吸血鬼,但是如果能将吸血鬼从心脏处钉住,倒是可以暂时将其麻痹,直到拔除为止。吸血鬼的确拥有异于凡人的能力,不过需视其年龄而定。年轻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几乎和凡人差不多。但随着年岁增长,吸血鬼会慢慢发现自己能够掌握愈来愈强大的异能(特称为 Disciplines)。

著名畅销小说《夜访吸血鬼》中的主人翁勒士达(Lestat)和最为家喻户晓的吸血伯爵卓古拉(Dracula)就是拥有许多异能的年长吸血鬼。而吸血鬼的远祖 Methuselahs 和 Antediluvians已经在世上活了数千年,他们拥有的能力可说几乎像神一样了。而言之,吸血鬼和人类最根本的差异就在于摄食的对象。吸血鬼不需要一般的食物,他们需要鲜血——以换取永生。为了吸取鲜血,有些吸血鬼会豢养饲料,也就是自愿供应鲜血的人类(特称为herd),这些人似乎喜于被吸血时的那种“快感”;有些吸血鬼则躲藏在都市之中,利用酒吧剧院等场合,伺机勾引或诱惑人类;另一些则躲藏于黑街暗巷之间,以攻击的方式获得食物。

 血族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三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于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于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记号,人人都会折磨你,但不杀你,让你永世受到诅咒!”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后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犹太教旧约里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因不满上帝而离开伊甸园)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在孤独的驱使下,该隐创造了第二代的吸血鬼,而它们产生了该隐的十三个孙子。这第三代正是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十三个大氏族(clan),后来叛变并灭了第二代吸血鬼。古代的第三代号称拥有能与神相比的力量。而数千年后的今日,血族的血脉已经到达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纪以前,血族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血族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 Camarilla (‘卡玛利拉‘或译作‘密党’) 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 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后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卡玛利拉的政治运作并不单纯。主要由Ventrue氏族进行各氏族之间的整合,七个氏族的长老会定期召开的高层会议(Inner Circle),会议中选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说是卡玛利拉的最高权威,大多由辈份较高者担任(这表示他们都有强大的异能),他们负责裁断并惩处所有危及卡玛利拉生存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整个卡玛利拉的统治者(当然,他们管不到参与高层会议的长老)。大法官有时并不自己裁断事情,而会邀请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开秘密会议(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决事务。同时,无庸置疑地,大法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线。在这整套政治运作过程当中,通常充满了高峰之间的政治斗争和阴谋,而年轻的血族则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玛利拉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 Sabbat---或译作‘撒霸特’)。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卡玛利拉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卡玛利拉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一般而言,血族会以城市作为集中地,因为都市中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十万人便有一名血族(大致算一下你所在的城市应该有多少Kindred^&^),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

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Prince),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一般称呼为某某城市亲王,例如 Prince of New York。

卡玛利拉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置“亲王”的职务。但由于 1743 年伦敦市发生血族内部叛徒的叛乱暴动,严重地破坏了避世的诫律,因此从此便在每个城市设立一名负责管辖者,以杜绝叛乱。

亲王通常也是由辈份较高者担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辖地的诫律传统。他是辖地中唯一拥有繁衍血族后代的权力者,辖下的血族若要创造新的后代,必须经过他认可。亲王会受到辖地中的元老会所辅佐,元老会成员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监督亲王的权力,通常只要亲王能维护千年潜藏的传统,元老会便会给予支持。不过当然,能参与元老会的长老必都是老谋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进入辖地,便须接受亲王的管制。亲王可以以保持避世为由,针对某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下达限制禁食的命令。虽然亲王不能任意杀害血族成员,但仍有些亲王会滥权雇用血族猎人。最后,亲王很有机会在卡玛利拉的政治结构中晋升自己的地位。***********

血族六戒

The Six Traditions of The Kindred

卡玛利拉在创设之时,明文定下了六道戒律传统(Six Traditions),要求后代血族严格遵守。有些血族认为,这六条传统在极早的时候(可推到最早的几代血族)便已经形成,只是一直没有明文订定,卡玛利拉的创始长老们,则是将其正式地条文化,形成具体的戒律。不过不论多严格的戒律,经过漫长的时间,多少都会遭到反弹。虽然长老们极力维护着这些传统,年轻的一辈总是会出现一些叛逆者,对于这些教条的部份或全部嗤之以鼻。这些不服长上、轻视传统的 anarchs,若被逮到,通常会受到长老们或轻或重的惩处。当然,属于魔宴的血族是完全不理会这些传统束缚的。

第一戒条:避世

The First Tradition: The Masquerade

Thou shalt not reveal thy true nature to those not of the Blood. Doing such shall renounce thy claims of Blood.

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违反此传统的血族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条:领权

The Second Tradition: The Domain

Thy domain is thine own concern. All others owe thee respect while in it. None may challenge thy word while in thy domain.

中世纪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血族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

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血族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

The Third Tradition: The Progeny

Thou shall only Sire another with the permission of thine elder. If thou createst another without thine Elder‘s leave, both thou and thy Progeny shall be slain.

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卡玛利拉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也就是说,如果血族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征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于新创造的血族,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卡玛利拉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四戒条:责任

The Fourth Tradition: The Accounting

Those thou create are thine own children. Until thy Progeny shall be Released, thou shall command them in all things. Their sins are thine to endure.

血族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在血族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血族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血族的耻笑。新血族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血族社会中的成人。

第五戒条:客尊

The Fifth Tradition: Hospitality

Honor one another‘s domain. When thou comest to a foreign city, thou shall present thyself to the one who ruleth there. Without the word of acceptance, thou art nothing.

通常血族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血族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血族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其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必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血族,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血族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六戒条:杀亲

The Sixth Tradition: Destruction

Thou art forbidden to destroy another of thy kind. The right of destruction belongeth only to thine Elder. Only the Eldest among thee shall call the Blood Hunt.

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血族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卡玛利拉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血族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血族,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个字:杀无赦。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补杀犯戒者。若有其他血族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血族,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血族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

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但是卡玛利拉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 (Conclave)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Stood by the gate at the foot of the garden Watching them pass like clouds in the sky Try to cry out in the heat of the moment Possessed by a fury that burns from inside.

—— Joy Division, ‘The Eternal‘***********

血族的辈份阶级

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

Childe

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着。

Neonate

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三代之后。

Anarch

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

Ancilla

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

Elder

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的权力。

Methuselah

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

Antediluvian

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孙子(第三代吸血鬼),没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着千年圣战(Jy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在卡玛利拉习俗中,“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 

虽然关于血族的转说要多于关于僵尸的,资料也远比僵尸多,但是我个人认为血族是打不过僵尸的,我是指真正的僵尸而不是种了十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