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技术审评如何申请?四步教你申请

游客投稿 百科知识 2024-03-01 06:50

最近了解到,很多品牌都收到了申请电子烟产品技术评审的通知。电子烟合规之路又向前迈了一步。众所周知,未通过技术审查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可以说,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通过审查将成为所有对继续在国内市场努力感兴趣的品牌的首要任务。所以问题来了。审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审查过程究竟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今天我们争取一篇文章给大家讲清楚。

第一步:自检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申请人条件和产品申请条件。

申请人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电子烟产品的商标所有人;

3、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

4、国务院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标所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委托其在中国设立的机构或者代理人向当地省级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境外品牌持有企业的,应当符合前款第1条、3、4项条件。)

申请产品条件

1、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

2、在中国批准注册的商标;

3、符合电子烟产品包装标志和警告语言的有关规定;

4、国务院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一个包装单元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中,含有烟弹和配套烟具的产品应通过技术评估。)

没有必要重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我们昨天还与您分享了产品包装标志和警语的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标明“吸电子烟对健康有害” 不要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

需要注意的是,在过渡期内,只接受2021年12月6日至21日产品提交时提交相关信息的品牌技术评审申请。这意味着,如果你不抓紧时间,你必须等待过渡期后与更多的品牌竞争。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

如果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下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申请评估需要什么信息。在数据方面,分为国内销售和出口产品:

境内销售:

1、产品的基本信息;

2、产品商标注册证书;

3、产品包装及外观图片;

4、产品内附说明书样稿;

5、产品描述报告;

6、产品配方及原材料报告;

7、与安全有关的关键生产工艺说明;

8、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必要的检验检测报告;

9、产品安全性评估或论证报告;

10、申请人承诺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11、其它相关资料。

(省略部分内容,可点击全文:电子烟产品技术评审实施细则:http://www、tobacco、gov、cn/gjyc/tzgg202204/50058fbf2d4cc47bcc95fdcb5fff215、shtml)

请注意,一定要准备好材料。如果“强制申请”没有准备好,国家总局官方网站明确提到,提交重复或错误申请的,其技术审查申请不予受理。

第三步:准备检测报告:

可以看出,在申请评估时,除了基本的产品信息外,品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即“产品检验和测试报告以及其他必要的测试和测试报告”。谁来出具这份报告?

目前,上海新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两家机构具备提供本报告的资质:

根据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相关检测主要包括烟油成分、气溶胶成分、烟油菌群、坠落实验等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

据我们所知,委托授权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也需要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因为涉及的项目很多。如果按10种烟草口味计算,一次检测的费用可能会达到10多万元。我相信没有一个品牌不想一步到位。

注:检测不在一个机构完成。根据《电子烟产品技术评价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至少有18个相关检测项目,不全部在同一机构完成:

第四步:提交申请

取得上述检测报告,结合上述相关基础资料,可申请产品技术评审。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直接受审查的不是总局,而是省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那么,省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是什么呢?这在总局官方网站上有非常明确的解释(深圳、大连属于“省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总局网站明确表示,省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8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在线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

然而,虽然受理机构是省级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但申请渠道统一为:电子烟产品技术评价管理体系(https://dzyjssp、tobacco、gov、cn/,很容易记住,是拼音首字母缩写的“电子烟技术评价”)。

因此,只要记住这个网站,就可以提交审查材料的入口。

根据国家总局官方网站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将发出纸质材料和实物样品的邮寄通知。申请人收到邮寄通知后,应当向省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与申请材料一致的技术审查纸质材料和实物样品。

注意,《电子烟产品技术评审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对纸质材料的具体要求也有非常详细的描述,直接影响申请是否可以通过,如以下截取段落:

注:如果申请不成功,后果是什么?

在《电子烟产品技术审查说明》中,进一步丰富,明确“不受理其技术审查申请”,共有六点:

1、不属于电子烟技术评价范畴;

2、提交重复或错误的申请;

3、申请人不能通过申请信息连续联系5个工作日以上;

4、因同一事项多次纠正后仍不符合要求;

5、属于《电子烟产品技术审查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情形;

6、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虽然没有明确提到技术评估的截止日期,但上述提到“通过申请信息不能连续联系申请人超过5个工作日”、“提交重复或错误申请”和“因同一事项多次纠正仍不符合要求”,“不能接受其技术评估申请”

换句话说,如果准备不足,不仅会付出更多的代价,还会影响最终能否通过技术评估。我们希望品牌方在申请的时候一定要多审核,尽量一次到位,不要冒险因小失大。

本文转自格物消费,仅分享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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