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妻四妾制度是怎么来的?分别指的是什么(古代三妻四妾是怎么规定的)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1-24 23:39

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的夫妻制度是一夫多妻制,也就是说古代的男性可以有多个妻子,这和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地位有关。那时候的社会是男尊女卑的社会,男人是宝,女人是草。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但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逐渐变得平等了。我们听到最多的

是以前人们说三妻四妾。那么,他们是哪三妻四妾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细节吧!

三妻四妾指"妻妾成群",正如《庄子》中记载的:"宫铃有三个妻子,她们都不加选择地洗澡"。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记载,汉人除"第一任妻子"还有"偏妻"、"下一任妻子"、"皇家女仆"诸如此类,可见"三妻四妾"这种习俗历史悠久。《玉琮考》考证:"小老婆,下老婆,小老婆,普通老婆都叫小妾。"

"三妻四妾之中;老婆"包括第一任妻子、偏房妻子、下一任妻子等。,不仅仅是积极的妻子。在人类学概念中,一夫一妻制不包括所谓的“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事实上,这两种语言属于不同的范畴,前者的“一妻”仅指女性配偶的唯一性,但一般所谓的“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都属于人类学概念中的“一夫多妻制”。

封建社会的中国,虽然男性的社会地位高于女性,但仍然是"一夫一妻制;作为婚姻的基本原则,并且从秦汉到明清。而且这种婚姻制度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比如唐朝的法律,"有老婆再婚的服一年,出轨再婚的服一年半";明清两代的法律规定"有老婆又再婚的,离婚了"。

所以所谓的"第三任妻子"情况是不可能的。如果你说"在古代;多配偶制",肯定会被认为没礼貌。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应该是"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也就是说,法律上只有一个唐火,无论多少人结婚,都只能称之为妾,而不能称之为妻。妾下有宫女,只有办理了手续的宫女才能称为妾,比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虽然古代有娶小妾的习俗,但原则上只有王公贵族才能娶小妾。直到明朝才出现了《大明法"庶人,四十以上无子女,可以选择一个妾"。的规定。可见,中国在古代最多实行"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还有"多配偶制"完全不一样。

而在"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在中国,妻妾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妻子的家庭,即娘家,是丈夫的亲属。如果丈夫遇到牵连的情况,妻子娘家必然会受到牵连,但妾娘家不包括在内。在财产和爵位的继承上,和嫔妃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我们只要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以及他们的儿子在家里的地位,自然就清楚了。

宋代理学家朱认为"一夫一妻制;这是正义的问题,而且"一夫一妻制和纳妾制。这是人类的欲望。可见,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学者倡议,"一夫一妻制;是婚姻的核心。

"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一直是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直到民国成立多年后,民法才规定一夫一妻制,使纳妾成为非法。

事实上,即使"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百姓收入水平不高,嫁个家就够了,纳妾根本不是这个阶层能企及的。"三妻四妾"自然不是古代的婚姻制度,而是"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只能是少数人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