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欧洲的宗教裁判官是如何审判异教徒的?都是套路。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1-21 12:52

1310年4月5日,在法国南部的图卢兹大教堂举行了一场庄严的异教徒审判仪式。按照审讯步骤,治安法官首先宣读忏悔者的供词。读经结束后,忏悔者开始向公众公开忏悔,表达对教会的忠诚。经过分析,忏悔者开始被判刑,而对于那些顽固不化的"忏悔者"会被判

火刑,烧死四个。那么古代欧洲的宗教裁判官是如何审判异教徒的呢?程序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

其实这些所谓的"忏悔者"只要被审判者听到,就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如实坦白"。他们必须忏悔所有被怀疑为异端的人。至于受害者被指控谁,受害者无从得知。如果他被指控,指控基本不会被洗清,因为治安官既是法官,又是保护告密者的人。法官总是假设人是有罪的,即使无罪也要给你一个罪名,除非嫌疑人能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法官必须先以非常秘密的方式审问受害者,然后在教堂里举行异端审判仪式,直到受害者被迫自愿公开承认自己有罪。

1252年,欧洲通过了允许使用刑具的法规。有了这个,法官就更容易逼供了。虽然原则上每个受害者只允许被惩罚一次,但是这些宗教裁判官套路深,招数多,后期会声称是第一次使用刑具"继续"。只要受害者不流血不死亡,所有的嫌疑对象都会受到惩罚。如果证人也被怀疑,那么酷刑也是必不可少的。说白了,只要是相关的,都要处罚。哪怕是扯淡,随便拉一个非异教的人,也会受到惩罚。

很多时候受害者其实是无辜的,但是几乎所有的裁判官都没事,而且都是高档酒吧,你说不准。所以很多时候无辜的人也会被指责莫名其妙。一旦裁判官被迫招供,将由裁判官和教会依法审判,并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定罪。对轻微罪行的惩罚可能只需要几次祈祷或去圣地朝圣,但与对拒不悔改者的惩罚相比,简直是天堂和地狱。拒绝悔改的人不仅会被没收房屋,还可能失去自己的生命。

这些宗教法官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可以说是非常疯狂的。他们所谓的宗教审判连一个死人都不会放过。即使是背井离乡的人,只要还在教会的控制之下,也很难摆脱。如果此人多年前与异教有关联,那么此人也会被调查。而且当时唯一能推翻宗教裁判所判决的人是教皇,不会有第二个人。而且即使教皇推翻了判决,有时候裁判官也只是对教皇的反对充耳不闻,因为一般来说,宗教裁判所本身其实就是法律。

所以在欧洲历史的宗教信仰时代,这是一段非常黑暗的历史。不仅仅是因为战争,还因为宗教本身。由于这种套路很深的审判制度的出现,当年死了很多人,都是因为敌人的阴谋举报或者栽赃陷害。而且,该地区是一系列的蝴蝶效应,导致一个接一个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