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究竟有多残忍?真的是生不如死!(骨醉之刑到底有多痛苦)

游客投稿 历史趣闻 2023-11-12 23:52

中国古代,皇帝是整个国家的权力中心,君权的威严是至高无上的,所以有一些酷刑来对付那些敢于挑战君主权威的人。今天我们要谈论的是中国第一位女皇帝武则天,她发明了一种"骨醉的惩罚"严厉的惩罚是极其残酷的。看完之后真的是毛骨悚然,让边肖觉得被惩罚

的人真的是生不如死!

众所周知,武则天使用的残酷刑罚是一种叫做五子棋的刑罚。这种刑罚的发明者是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吕雉。刘邦死后,吕雉用这种刑罚来对付齐国夫人。而武则天则经过改良,将这种刑罚发扬光大,创造了一种可怕的醉酒刑罚。让犯人生不如死,具体方法是:在"Renbi "在此基础上,往骨灰盒里倒酒,让酒从伤口渗入骨头,这叫"骨醉"。这种改善的残酷之处在于,在一开始,酒精导致伤口疼痛难忍,进而导致麻醉。同时,酒精可以杀菌,延长犯人的寿命。很难想象犯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多么绝望无助,但我相信几百年后在景山公园上吊自杀的皇帝,如果砍死自己的孩子,也能得到一个评价:"愿没有皇帝"!《旧唐书》中对骨酩酊之刑的记载是;武侯知道后,下令和萧各拿一百根棍子,砍断手脚,扔在酒缸里说:& # 39;把这两个灌醉!'没几天就死了。

简单来说,首先用大头棒打人,然后把受害者的手和脚去掉,使之"人贴"最后,把犯人放进酒坛子里。想象一下,一个弱女子,被打得几乎成了肉酱,不经治疗就截掉四肢,然后泡在水里放血。她能活多久?而且极度的疼痛可能会导致昏厥,或者心脏无法承受而死亡。但更不可能回到现实,武则天。你应该被一百棍子打死。不死的话,一定是砍了手脚放进罐子里不久就死了。三日论肯定是史家因为讨厌武则天而瞎写的。而且一百根棍子是否真的存在也不可信。武则天的官方记录是,离得越远越可怕。人们强烈地感觉到,所谓的用骨头喝醉的惩罚是后来的历史学家根据吕后的故事编造的。其实可以翻翻国内外的刑讯史。都说年终剥皮的折磨三天不死,但不是每个年终都是3000块。其实历史上真正达到3000元的人很少。一般只有两三百元,一天就能完成。真正达到三天3000元的,史书上都有,属于极少数情况。剥皮只是听说,没有详细记录,所以细节不太清楚。

在今天看来,古代的刑罚实在令人毛骨悚然,难以接受。但在当时,它可能是统治者维护政权、发展国家的必要措施,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凝结,如:

秦:竹板是用来拷问犯人的背部或者臀部,意思是一个人有罪,牵连到跟他有关系的人。秦朝实行重刑主义,这也是其灭亡的一大原因。

韩:减刑和取消部分刑罚是刑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魏晋南北朝:废除宫刑,规定鞭笞和杖刑,缩小坐在一起的范围。

隋:删除了许多残酷的刑罚,建立了五种封建刑罚。

唐:刑罚较轻,死刑和流放刑大大减少,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顶峰。

宋:刺配刑为刺脸,杖击流放,年为千片。

元:汉代逐渐转入五刑,并保留了割手、割舌等多种肉刑。

明清:刑法更加残酷,大量肉刑复活,包括剥草、毁十家、屠尸等。

鲁迅在他的文章中写道:中国人民是最能研究人体并根据人体的美来使用人体的公民。最细的脖子制造斩首;膝关节可以弯曲,产生跪姿;屁股肉肉的,不死,造成打屁股。腰斩的创造,可以说明古人现在已经可以从精神上控制罪犯,统治者用腰斩的酷刑,是为了斩断反抗者的脊梁,教育顺从听话的臣民。